在马来西亚,土著的特殊地位(special position,马来文是kedudukan istimewa)在1957年独立前就已在国内达成纳入联邦宪法的共识,即宪法153条文,大意是马来人或者土著,在教育、就业、大学名额、商业执照等方面有特殊待遇,只有国家元首有权诠释这些待遇,及定义哪些群体可以享有这些待遇。
在这个国家,马来人/土著特殊地位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此议题也是族群对立的焦点之一,但是,马来西亚人在讨论153条文时却往往忽略过一个至关重要问题:为什么马来人/土著需要得到特殊待遇?需要得到国家的特别保护?
追根究底,“马来人需要被保护”是英国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病根(尽管不代表我反对马来人应得到该有社会福利)。据东南亚研究学者、前马来亚大学教授安东尼瑞·德(Anthony Reid)在《帝国炼金术》(Imperial Alchemy)所提到的,这是英国殖民马来亚采取保护国手段所衍生出来的问题。
马来半岛原本由多个苏丹和地方土酋势力控制,英国进军马来半岛时,晓得这些势力互不隶属,各自划地为王,就连像中国周天子、欧洲神圣罗马帝国、鄂图曼土耳其苏丹之类象征性凝聚的机制也没有,于是英国以保护国之名,协助个别统治制度化,包括土地管理和军事保护,还有出动武力帮助镇压不听话的酋长和华人秘密社团,除此之外,英国定期提供献金给这些苏丹和土酋,以换取英国当局取得马来半岛的天然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马来社会被形塑成“需要被保护”的概念。事实上,在英国人来临之前,马来社会就已经存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文化认知,而来自于早期印度婆罗门教的阶级观念,后来结合伊斯兰效忠苏丹跟穆斯林团结的概念(因为统治者最早接触伊斯兰教,掌握诠释教义的权威,因而可兰经当中强调的平等观被有意淡化甚至抹去),涂上宗教色彩的正当性。后来,英国殖民者的介入则把政治正当性带入马来社会。
在英国的“保护”之下,比起以往,马来半岛苏丹们的权力得到巩固,对臣民更有号召力。马来王室和权贵在英国的殖民体制下,获得接受基本教育,和参与底层政治的机会,经济生活得到保证,久而久之,让他们感受到英国提供的殖民体制是有效,而且是进步的范式。
后来,中国移民不断增加,尤其是英国让华人在商业发展和资源开发扮演实质角色,马来社会感受到不安,于是马来人需要得到英国人更多的保护,以确保华人的存在不会威胁英国提供马来社会享有的待遇。
马来社会的这种观念,一直维持到二次世界大战后,即便1946年马来社会发动罢工抗议英国开放更多华人取得公民权,除了左派有得到印尼反殖民意识的渲染,马来社会依然认同英国为保护者,说直接一点,1946年的反马来亚联邦运动,是马来社会想要告诉英国当局“马来人需要保护”,因为他们认为保护带来发展,建设和进步,并没有脱离殖民统治、独立建国的想法(讽刺地是,至今仍被列为恐怖组织的马来亚共产党却标榜独立建国为目标),这个论点早在威廉·罗夫(William Roff)《马来民主主义的缘起》(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以及苏菲安奥马(Ariffin Omar)《马来民族》(Bangsa Melayu)两大著述中就有详述。
零和格局
“马来人/土著需要被保护”显然是英国灌输给马来社会的思维,后来得到政党和政治人物的“发扬光大”,将之实践为法律与政策,嵌入国家体制的一部分,让政治菁英从中谋利,成为马来政经权贵支配国家利益的正当性来源。长期下来,政党和政治领袖的恶意炒作之下,形成“马来人退一小步=向非马来人投降”或“华人让一小步=向马来人缴械”的零和格局。
时至今日,马来西亚独立建国超过一甲子,隔壁的印尼越南早已脱离后殖民的束缚,而我们还是摆脱不了后殖民的阴魂,理由之一是我们在讨论马来人/土著特殊待遇时,仅仅专注争辩153条文或优惠马来人/土著的措施,没有很完整地把这个问题解构为一种挣脱殖民病根、实现转型正义的长期抗争。
转型正义没有对也没有错,马来西亚固然是个多元族群宗教的国度,马来人面临的担忧与不安,又或者是华人/非马来社会对体制感到的不满,都不应成为任何一方的利益凌驾“非我族类”之上,我们反而要互相对话,从彼此沟通之中建立谅解,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携手走出历史创伤,共同努力推动长时间的转型正义。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