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在5年前起诉行动党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和候任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诽谤案胜诉,被高庭宣判获得赔偿35万令吉。随后,行动党为潘俭伟和杨美盈一同发起一人10令吉众筹,以筹集资金来帮助他们解决这项赔偿与费用。如果上诉胜诉,所筹集款项将用作未来的竞选基金,看似一举两得,但是,筹款事件引发民众热议。
支持者认为捐款与否是个人喜欢,不捐也无需批判。况且,行动党素来有发动筹款运动,其中在政治讲座时以“美禄”罐筹款已经成为一种标志,并无不妥。不支持的则认为那是犯错的一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个人犯错,哪有叫支持者买单的道理。
实际上,这事件既不是个人有没有能力拿出10令吉,也不是为什么潘杨两人为什么“愁”款的问题,而是对我国司法的尊重。潘俭伟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而前部长杨美盈则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都是世界前十名的大学出身,是行动党的精英,受高深教育也意味著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对于是非黑白的见解高于普通人。
同时,撇开个人的身价值多少,以二人在党的地位,党内经济能力在一般人之上又肯帮助的肯定大有人在,为何却要“劳民伤财”?如果这事件处理不当,会不会引发“连锁”效应,让原本有意为行动党做政治捐款的支持者却步?因此,关心行动党者,应该把焦点放在这次事件会不会影响未来的政治捐款
别忘了,在今年7月时,同样来自行动党的前原产业部长郭素沁起诉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诽谤胜诉,法官谕令嘉玛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这项判决了结了历经逾5年的审讯,获得判赔的一方在踏出法庭后对媒体发言时一脸愉悦地指嘉玛“罪有应得”,对判决表示满意,惟没有进一步提到将如何应用赔偿金。
反之,在2018年第14届大选后,时任新政府内阁议决设立“马来西亚希望基金会”让公众捐款救国,在不到24小时内就筹获逾700万令吉。那时该基金的设立目标明确,表明会用来清还联邦政府的债务。在展现爱国情操之馀,民众也可以享有扣税。况且当时该基金直接由财政部管理,每天在网站与社交媒体公布最新的筹款款额,贯彻尊重捐赠者知情权的原则,以示透明。
人民眼睛是雪亮的
我在〈安华的梦醒时分〉一文中分享到:候选人需要以明确政纲服务人民而非靠炒作敌对阵营的丑闻捞取“政治资本”,毕竟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马来西亚的前进需要依靠更高的政治素养。因此,政治人物必须谨言慎行,不能抱著只图炒作敌对阵营的丑闻来捞取“政治资本”的心态,却没有做好尽职调查而失言犯法。
大马是法治之邦,司法公正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政治人物乃至政党都应该秉持“尊崇法治”的国家原则。身为一举一动会影响公众的政治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尊重司法判决,被判获得赔偿的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所经历无的放矢的攻击而导致人格被无故扭曲及心理创伤是金钱无法弥补的。
按照法律,获得赔偿的才是受害者,所以在潘杨案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周美芬。民众不妨从案件的判决来看孰是孰非。犯错一方怎么可以模糊焦点,构建自己“受害者”的人设。一意孤行的话,肯定会招来非议,也会把所代表的党拖入“双重标准”的漩涡当中。
当然,每个人都有权支持任何政党或组织,但必须建立在合情、合理及合法的基本原则上。长远来说,盲目的支持只会助长不良风气。最后,引用去年发生本地网红犯错的罗生门时,其友人对公众的呼吁:请不要用盲目的爱去给犯错的一方无限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