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投废票也是种民主立场的表态,与不投票的动机不一样。
我认同。
比起不投票的不闻不问或冷感,投废票反而是依旧关心公共事务,并对社会各种事件脉络有著某程度了解后,最终采取的一种“跳脱式”表态。
对他们来说,与其从烂苹果中选出较不烂的,那倒不如用废票来向所有参选者抗议——你们都烂,我就是不选,除非你们给我好的候选人!
我认同这些观点,也尊重他们的看法。
不过,我还是会选择投票,原因很简单——我们改变不了游戏规则,甚至跟不懂游戏规则是否会改变。眼前能做的,就是在游戏规则内,尽量选择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项。
举例好了。
假如今天国家要举行的是某种公投,议题是“是否要继续推行RFID”,那么比起投赞成或反对票,投废票的意义就较为具体。
“与其花时间与金钱举行这个公投,不如把精力都投注在更重要的政经大事吧!”这就是此刻投废票的意义。
但是,一旦今天在全国选举中投废票,美其名是要惩罚素质不佳的候选人,实际上却反倒牺牲了选票的真正意义。
道理很简单。
公投主要针对议题,是反映全国人民的集体意志;选举投的是人,并会针对不同选区决定的结果,进而决定下届国家政权的主要舵手。两者的投票基础意义原本就天渊之别,间接也决定了废票在其中的不同含金量。
也就是说,无论公投的结果如何,充其量都只是特定议题的多数取向,就算是废票大于赞成或反对数,最终也不会影响国家整体的运作;但是,全国大选则不一样,若废票太多,最终也只会归纳到“投票无效”的行列,结果还是必须从候选人之中挑一个票数更高的人宣布当选。
根据大马各选区以往的投票形势来看,会投废票的多是已离乡背井或是年纪较轻的人,大部分的选民依旧会选择投票。因此,若废票率太高的话,根据大部分地区的选民结构及倾向来看,往往都会让原本已驻扎当地许久的代议士蝉联。
除非,选委会能推出新机制——凡事在某区投废票的比例高达30%,请参选的政党再派出更好的候选人。
有这样的条件限制,那么投废票才有意义。至少这样真的才能让政党痛定思痛,进而推出有心为民,而非只会意识形态或民粹情绪绑架的嘴炮议员。
可惜,选委会短期内恐怕都不会有这样的设定机制。而投废票的人希望在短期内能借此改变投票风气,理想看似很崇高漂亮,但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的种种限制,不仅无法发挥效用,反倒还会成为某些既得利益政党的催化票。
投废票当然还是基本人权,要怎样投票都行,我认为还是比不投票来得强。只是,投废票是否真适合这个阶段的大马,尤其是政党轮替看似刚刚健康运作,选民还卡在各种新旧生活环境的狭缝时,与其希望用废票来惩罚所有政党,我则选择更老实地投票。
毕竟投了废票,却没有人关心废票的意义,大家最终只是关注整体输赢的话,废票最终就真的只是废票。而选择投票的话,那在这份输赢名单上,至少多了有为的积极。
虽然看起来都是棉力,但若小荧光能指向同个改革方向,那某天至少会聚集成大艳阳,让投票与政权运作机制健康起来。当政权再也不是固守时,各政党为了捍卫这个民意,自然也会在过程中派遣更好的候选人参与。
当政党轮替健康运作,议员跳槽文化不再发生,民智对政治的了解也成熟时,相信到时候废票在选举中的意义才会被重视解读,而非在目前这个阶段,总是轻易就被输赢结果碾压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