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与执政党9月13日签署“政治转型与稳定备忘录”,双方都期待在大马一家亲的背景下,展开“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改革。希盟期待的改革,包括加强对抗新冠肺炎疫情计划、国会革新,司法改革等,比较具体的行政转型则有:限制首相任期,计划通过18岁投票权及反跳槽法等。
智库巧思中心9月10日就有关马来社群如何看待体制改革进行民调,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认为议会改革、良好行政管理、司法改革、新闻自由及公平选举等都是“离现实生活很远的课题”。其实,在这些改革的建议中,没有看到对反贪腐的提议列入其中,留下缺憾。
我国最近被控涉及贪腐的官员,包括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到巫统总秘书阿末玛兹兰都在贪污的指控中成功脱罪,而贪腐罪证无法成立,主因都是因为涉及的钱财被认定为政治献金而脱罪。接下来,是否会有更多类似案例获得“无罪释放”,包括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的案件,我们且拭目以待。
希盟与执政党所签的备忘录,其改革的动机与出发点,应获肯定,但似乎没有抓到反贪的制度化是所有改革政策的重中之重。政治人物,只要有了权力,总能够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去窃取社会资源以自肥。权与钱的交易,在没有制度化管制下就会大行其道。
亚洲的台湾、香港及新加坡政府,都对贪腐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致于总统、特首犯案,都难逃法网而入狱。30多前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因贪腐被控,最终个人选择自杀,轰动全国。香港特区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2003年初公布财政预算案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但他在税前购入一辆名贵房车,被认为有避税以图利自己之嫌,结果在舆论压力下被逼辞职。香港特首曾阴权也因在2010年至2012年在任职期间,在香港深圳一处豪宅的装修上收受利益而被判入狱。
如果政治献金处于模糊的边缘,一切不干净的钱财就可以通行无阻,就是纳吉的巨额财富来源也可能最终会被“合理化”。
本来政治人物公布财政走向制度化,对防治贪腐的作用极大,何以希盟在与政府的政治休战妥协中,没有坚持,没有寸步不让,实在令人怀疑希盟到底是否有谈判的“最低要求”。
希盟不应有太多让步
最近我国反贪会高官涉嫌窃取2500万令吉遭充公的赃款,监守自盗令到举国震惊。2016年反贪会对沙巴水务局正副局长涉嫌的贪污案展开突击行动,从正副局长办公室和住家所起获超过5200万令吉现金, 冻结涉案官员和其家属多个总额6200万令吉的银行户头,以及扣押的珠宝、首饰、名表、名车、名牌包、地契等。
前全国警察总长慕沙哈山曾揭露,他在担任“警队一哥”时,曾有“拿督”级商人试图以每月高达200万令吉贿赂他,但他一口拒绝。
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贿赂条例》规定:“任何政府雇员或曾为政府雇员,所维持的生活标准高于其现在或过去薪俸相称的标准者,或所支配的财富与其现在或过去薪俸不相称者,除非能做出圆满解释,否则即属违法。”。我国官员家里“突然”有豪车豪宅,何以无人举报或引发反贪会介入调查?
新加坡对公务员申报财产也有极为严格的要求,申报须涵盖配偶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投资等。申报的内容也须经部门负责人及专门机构进行交叉审查,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威慑力,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台湾从1993年起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 ,台湾高官每年都得自动申报他们的财产。之后,监察院会从所有的申报案件中抽出约5%的案件,来调查申报是否属实。如果有人检举或者是申报明显有问题,监察院也会主动调查。
希盟作为反对党,在与政府政治角力与妥协中,不应该做出太多的让步,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然宁可等待机会反扑,取得政权,来个大破大立。
如果一方面与政府表达友好的善意,另一边厢却对政府挞伐有加,选民会感到混淆,这好比选择性办案,这对希盟长远的政治遗产累计及道德原则无疑会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