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行使议会民主制的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源自议会的授权,因此政府必须尊重议会。然而近期发生的几件事却显示了行政机关试图绕过议会或凌驾议会之上的企图,理应受到重视与批判。
在依斯迈沙比里宣誓成为首相时,国家王宫曾发出谕令要求首相在下议院通过信任动议,以确立其合法性。后来总检察长依德鲁斯首先引用宪法暗示首相无需接受信任动议,因为这将违反宪法,否定元首的权力。随后首相无需通过信任动议的言论得到支持,首相署部长更声称元首已经御准依斯迈任相,因此无需接受信任动议考验,国家王宫始终没有对此表态。最终国会复会,议事列表中果然没有信任动议。
然而,作为议会制的国家,所有的法案都需要在国会通过以后才具有法律效应。为何委任首相如此重大的事务可以绕过议会,通过不公开的方式在国会之外进行,却具有同样的合法性呢?要知道首相接受信任动议的检验并非没有先例——1976年胡先翁宣誓成为首相之后,也曾到国会通过信任动议寻求执政的合法性,因为只有在国会通过的议决才能赋予行政权正当性。
在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下,国家元首并不能直接选出首相,而应该委任一名获得下议院多数支持的议员担任首相。按国会惯例,这个首相人选一般为国会最大党的党魁。如今依斯迈沙比里既不是党魁也不是国会最大党的成员,更应该在国会接受检验。在国会没有召开时以电邮和信息的方式供元首裁决只是权宜之策,不该具有和信任动议同样的合法性。
另外,我们不应该理所当然地接受不公开透明的管道下得出的结果,人民代议士应该受到选民检视。现今首相诞生的过程让我们无法检视人民代议士的立场,确保他们没有辜负民众所托,因此提呈信任动议除了维护体制,也是迫使议员在国会内展示其立场,接受人民检视的机会。
雪州森林宪报事件
雪州政府日前宣布撤销54%(536.7公顷)瓜拉冷岳北区森林的保留地宪报,引起民间反弹,最终在反对声浪下雪州行政议会决定喊停发展计划及重新宪报瓜冷北区保护林。然而这件事背后依然有雪州行政议会无视议会决议的问题。
在去年11月11日,公正党议员纳兹万在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要求雪州政府保留州内所有森林保留地的宪报,获得一致同意通过。今年5月雪州政府便宣布撤除了536.7公顷的保留地宪报,对于反对者的批评,行政议员许来贤回应:“议员的私人动议指引我们,但不能约束行政议会的决定。”令人摸不著头脑。
议会作为立法机关,任何在议会通过的议案都具有法律效应,换言之便是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为何行政议会可无视决议,凌驾于议会之上?
此外议会中的人民代议士是民众一人一票投选出来的民选议员,这表示他们获得了民意授权,代表民众行使权力,因此议会通过的议案等于受到民意支持。行政议会无视已经通过的议案,等于违反了立法机关的监督且漠视民意,是公然破坏体制的举动。许来贤从2008年开始,两次当选国会议员;2018年大选转战雪州议席胜选后出任行政议员,可谓议会经验丰富,今日说出这番颠倒黑白的言论,实在令人大开眼界。
从近期的两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国家层级还是州层级都做出了破坏议会民主的行为。对此我们感到失望之馀,更应该加强监督政府决策,正如本次雪州森林的宪报事件,在政客试图破坏体制时,民众展现出公民社会的力量,纠正他们的错误,迫使雪州政府重新宪报瓜冷北区保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