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被控侮辱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华裔老翁韦伙城申诉,其在监狱被扣留时受到狱卒残暴对待,导致其肋骨断裂及受伤。若被告人所言为实,这是权力机构滥权达到相当猖狂程度了。
此外,一名居住于砂州的男子阿里斯特也因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的言论而遭到提控。其对10项控状都已俯首认罪,并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5万令吉。行动党国会议员林吉祥就表示此判决可能过重了。
当然,我国并不是世界上唯一禁止批判宗教,并将亵渎罪刑事化的国家。据美国的智库皮尤研究中心统计,全球目前至少有20个国家,设有法律禁止批判宗教,这包括印度、新加坡等。
区别两个概念
但近年来,因侮辱伊斯兰教义与先知而锒铛入狱的人有大幅扩大的趋势,同时也引起一些穆斯林的强烈抗议反应。由此可见,马来西亚社会里,有一部分人的宗教情愫是异常强烈;任何针对特定宗教的强烈措辞,都有可能点燃他们心中那为捍卫信仰而燃起的愤怒与不安情绪。当然这仅限于“受宪法保护的宗教”,其他宗教除外。
但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国家政府的批评也不曾间断,但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处罚。原因很简单,人们只会觉得他只是在批评政府,而不是侮辱政府。可曾想过,如果这些人的作为并不是侮辱宗教,而是批评,结果又会怎么样呢?
批评与侮辱是有本质区别的,批评是指出某件事物的优点和缺点;侮辱则是指以言行侮弄羞辱。这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遗憾的是,批评与侮辱在思维缺乏清晰的人里便成了模糊不清的概念。
基于他们不能理性地判断世界和自我,而对于个人尊严又十分地敏感,于是就把正当的批评当做是一种侮辱,这是人们缺乏自信的表现。真正信仰强大的人,并不会由于他人的批评而导致他内心动摇。尤其一旦涉及宗教层面或教义的事,人们表现得非常不理智,他们喜欢将建设性批评看做危险的敌人。
某些宗教信徒非常具兼容性;他们愿意接受批评进而认真思考批评的内容而改进,如此批评就成为进步的动力;而某些宗教信徒却不能经受哪怕含蓄的批评,任何批评都是它不可忍受的,认为批评者用心险恶。在一些宗教里,人们对从前不合理教义提出的任何合理的质疑都将被视为侮辱的行为;对于过去的教条只能选择全盘接受。
宗教的这种“绝对正确”强制性地把它所信仰的真理强加于人们的意识上,并要求人们只能对其进行歌颂和赞美。任何人们对这些与时代脱节的教义进行的批评,都将被视为叛逆的行为而受到处罚。
批评揭示矛盾
一些特定群体的人们习惯把批评视为侮辱,又从侮辱上升到仇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我国宗教议题总是敏感话题;而那些敢于批评宗教的意见也就不可能起到任何积极作用,因为在其言语被验证之前,他早已成为公敌而被讨伐了。
同时,一些人也指,在我国多元社会里,批评宗教会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这是一种倒果为因,极其荒谬的观点。首先,批评并不会导致社会矛盾,而是揭示矛盾。观念上的差异是根植于人们脑海之中的,这种差异并不会因为你不把它说出口,它便消失无踪。
应持开放态度
任何压制批评或反对意见的努力,都只会掩盖社会矛盾,而不能解决基本存在的问题。可惜宗教在马来西亚总是被一些具有政治野心的人们作为政治筹码;而一旦涉及宗教,一些人们又变成可随意操弄的傀儡了。这些人的感情就像是政治人物股掌里的棋子,任由他们摆布。
这也是为何中国政府在新疆以反恐为名,收紧宗教活动,原因就在于宗教的狂热能够使人失去理性,进而做出与宗教教义不符的事情。这在人口规模庞大的中国尤其危险;一旦发生冲突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无论如何,在马来西亚,一些人因为批评了其他人的信仰,导致其人身自由受到剥夺,这便是最大不公义。要是一个人在追求绝对公义的过程中,需要仰赖阻止他人追求他心中信仰的公义,那公义便要离他而去了。
争论与批评确实由于其所带来的心理暗示让人感到不快,但它能够更好地完善我们的认知,因此对于批评,我们应该保持更开放,中庸的态度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