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应当是容许公民和平表态的,包括在尽可能不严重干扰社会日常作息的情况下举行各种集会、游行、公开演说等。成熟的民主社会不仅不能给和平表态者乱套罪名,更不应强力干涉,乃至禁止之。不过,不管怎样,再民主的社会,都必须有一套管理公民表态的合理制度,否则一旦情势失控,当政者必须负起办事“不周”或“不力”的罪责。
质言之,近些年来,当政者对于公民表态,已开始有更为宽容、开明的态度,不再一味铁腕打压,诚值得肯定。惟遗憾的是:这边厢“警民冲突”似乎少了,但另一边厢,却频频发生“暴民闹事”,即出现如红衣人般的“非政府组织”,对表态的公民任意施加言语和肢体暴力。这种类似二战前德国纳粹冲锋队或意大利法西斯民团的民粹暴力,不论怎么看,都是国家政治开始脱序、沉沦的危险征兆之一。
官员做出荒谬言论
虽说有“一些些”迹像似乎说明这些暴民乃当权者的“铁粉”,但欣慰的是至今其人还没被后者正式承认,乃至部分执政党领袖还公开与其做切割。惟不管怎样,暴民能一而再地侵犯部分公民和平表态的权利,当权者还是应被追责的,毕竟公权力在其手中,却不好好用来保护公民,尤其是对具暴力前科或明显倾向(如发表暴力言论)者及时惩治,只能说是失职。更离谱的是某些官员还做出“暴民被挑衅”的“各打五十大板”言论,实在叫人无语。
言论自由乃民主基石之一,不能充分证明会直接危害社会安宁的言论,实际上都不应被无限上纲地抹黑和无理打压,所以当权者必须节制,不该滥用官方或半官方媒体,以及“合法暴力”来打击、侵犯民权。同样的,当民间言论遭受暴力侵扰或威胁的时候,民主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对施暴者采取行动,包括必要的预防手段,否则就是纵容反民主势力对民主的戕害。惟当然,若某当权者实际上根本“心不在民主”的话,就难以期望其有所作为了。
恐怕通通成输家
坊间某些论者老爱拿泰国的个案来解读我国的“黄衫vs红衫”,这若不是“拿苹果与橙相比”的谬误,就是蓄意扭曲真相,好方便给所谓“黄衫军”穿小鞋,同时也迂回地合理化红衣人的存在和举动(所谓“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以中和、折扣净选盟的正当性。实际上,根本无所谓vs,而仅是净选盟想和平表态,结果却被红衣人百般借故叫嚣、恐吓、骚扰。
总之,当权者,乃至整体社会若再如此消极地纵容、包庇暴民,或对暴民政治袖手旁观,那我国的民主只会像患癌那样,日渐羸弱,到最后恐怕没有人会是赢家,只有集体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