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层次思维”成了一个热门的词汇。按教育部的定义,所谓“高层次思维技巧”,是指学生有能力运用知识和技巧来作出判断和分析,以解决问题、做出决定及创造新点子。从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的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衍化而来的六个认知层次中,一般认为记忆、理解属于低层次思维,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则属于高层次思维。
从学习结果看,如果说认知层次中的“记忆”是机械学习,属于低层次思维,那么学生在充分理解知识,并能把知识迁移至新情境,进一步以此解决问题,无疑就是有意义的学习,属于高层次思维了。尤其在语文科,“理解”这个认知层次可说是趋向高层次思维,或某种程度上,已属于高层次思维。
以UPSR华文试卷中的理解文为例,我想说明两个概念。第一,小学阶段的阅读能力检测还是以理解为主,要求高一点的可能涉及理解中的概括、比较、推断。如果以一般认为记忆和理解为低层次思维来看,今年华文试卷中大家认为是高层次思维的题目,其实只在认知层次中的“理解”层面。但如果我们认同理解已趋向高层次思维或某种程度上已属于高层次思维,当然就可以说这些题目是属于高思维题了。
理解层次
至于过去学生轻易可以应付的,只要在文章中找到与题目相应的词语就能得出答案的一些考题,实在连理解的层次都未到达。第二,除了理解层次,理解文的出题也可以有一两题涉及真正的高层次思维,比如“分析”中的归因,即分析材料中的重要信息,以确定作者所隐含的写作意图、观点、价值观等。又如“评价”中的赏析、评论,即针对文章的表达方式或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结论。
在以上两个概念的基础上,我真正想探讨的问题是,高层次思维题,是否可以用选择题出题。我从报章上看到“高思维题不应出选择题”“UPSR华文理解文不应以选择题方式出题”的说法,我认为这个说法有待商榷。
事实上,高层次思维是可以用选择题的方式出题的。比如概括,若出简答题,是要求学生阅读文章呈现的信息后,用自己的文句做出概括;如果出选择题,则要求学生阅读文章呈现的信息后,从选项中选择能概括阅读信息的选项。
又比如分析,可以出简答题,让学生在分析相关材料后,写出材料所隐含的价值观;也可以出选择题,要求学生分析相关材料后,选择符合材料所隐含的价值观的选项。一篇理解文5道题目,可以兼有主观题和客观题,这完全看出题者对学生能力检测的整体考量。至于题目的难易度,与题型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从提问的方式或选项的设计上做调整。
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选择题属于客观题,其答案必定只有一个,绝对不能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所以每个答案都可以接受。设置为答案的选项,一定是从文章中可以找到有力的依据的;相反的,不是答案的选项,也一定能找到其不是答案的证明。当一道选择题会让我们觉得每个选项都可以是答案时,表示其他不是答案的选项都具诱答力。非答案选项的诱答力越强,表示该题的难度也越大。
题目出错
当然,如果证实超过一个选项有明确依据可作为答案,则表示题目出错;但如果一道选择题一眼可看出答案,其他三个选项轻易可以排除,这就是一道不及格的考题了。
现行UPSR华文试卷完全是选择题,我相信配合KSSR课程的实施,往后的小六评估考试肯定会引进简答题。简答题属于主观题(简答题也可能是非主观题,这儿且不论述),若是认知层次要求较高的话,可能是可让学生发挥,没有“标准答案”的题目。这样的考题符合教育和评量的发展趋势,但在评阅时,是否也能跳出要求标准答案,或相对标准的规范化答案的评分考量呢?
除了出题者按本身思维提供的参考答案,是否也应该尽量列出考生可能会回答的可以接受的答案,甚至,在正式评阅前,做一定数量的答卷试批,罗列考生的各种答案,从中归纳出可以接受的内容?
学生思考和创造的潜能可能超出我们的预设,同一个课题,从不同的角度切入,也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我的意思是,考题给了学生发挥的机会,评分准则也要顺势开拓更大的空间。
最后,针对今年UPSR华文试卷所引发的争议,我想再补充一点:选用同一篇文章,只要考题是原创的,就不能算是抄袭。
至于文章应该属于哪一年级,除非内容涉及知识层面,否则不一定有公式可循。尤其是文学篇章,其读者年龄层的涵盖面还是比较大的,很难说初中教材中的文章,小学生就一定看不懂。选文适合不适合,还得从文章的思想内容和文字运用方面考量;考题难不难,也要看考生的学习积累状况和题目本身的设计,而非直接关乎选文。
更重要的是,请别再让华文教育体系中的华文学习问题总在考试之后爆发了。考试是一项评估,其与学习和教学分不开,我们怎能不看上游的作业,而只在下游的结果中挑毛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