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蔡细历以揶揄的口气说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即使进了伊斯兰教,也还是当不了首相,因为他不是真正的穆斯林。
虽然这是一句讽刺性的话,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严肃的大问题,必须从现实和历史的角度来探讨和分析。其实只要我们了解历史和所谓的“社会契约”,这个问题是不需要争辩的,也没有必要做这样和那样的解读。
没错,我国的宪法并没有言明必须是马来人及穆斯林才可以担任首相。而首相是通过民主选举,由控制下议院的政治领袖担任的。因此出任首相的先决条件是成为下议院议员的掌控者,才会被最高元首委任为首相组阁。
自我国独立以来,首相一职是没有争议的,因为这是战后(1945)安排好的“社会契约”(虽然独立时,政党间从未签署什么社会契约,但大家都心照不宣接受政府是由马来人主导的)。
它的经过是这样的:英国在战后急切地推出“马来联邦”宪制(MalayanUnion),它是一部没有提到苏丹地位和马来人特别地位的宪政,不但不为华社认同(指责英国是为了延长其殖民统治),也不被马来社会所接受。在拿督翁(时任马来半岛马来人运动主席)的号召下,共有41个单位派出代表于1946年3月,齐集吉隆坡俱乐部成功地举行马来人团结大会。一个命名为巫统的政党在拿督翁领导下成立,并于同年5月获准注册。
这个政党除了促成英国放弃“马来联邦”计划外,也促成英国与巫统直接谈商另立新宪政的课题。在双方一拍即合下,拿督翁也成功地拉拢各州苏丹加入商议。于是一个命名为“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的草案,也就在1947年出炉了。继之,这个协定在1948年2月1日正式生效,成为“马来联邦”宪政的取代者,也意味著马来亚将以此宪制作为未来的行政基础。
在这个过程中,英国人是直接与巫统达成协议的,不理会由华巫政团联手组成的“泛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于1947年发动的大罢市和提出的“人民宪章”,并直截了当以巫统的政治立场为导向。
这就是说,以华人领袖陈祯禄为首的大罢市未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只能退而求其次的与拿督翁合作。
为了使“马来亚联合邦协定”被彻底执行,英军事政府在1948的6月大举逮捕马共领导和左翼政团重要人物,宣布马共为非法政党,国家进入紧急状态,逼使马共转入地下进行游击战。
联合邦协定中不但把新加坡割除出去,也按照既定政策将组成马来亚联合邦。
在新的形式下,陈祯禄也把矛头一转,于1949年领导组织马华公会,不再参与左翼政团的活动(领导泛马行动理事会基本上是与左翼政团合作),而是成为“华人新村”的保护者(英国人以马共问题为借口,将大批华人赶入集中营以切断对马共的援助,却转过身来要马华协助英国解救陷入水深火热的华人。这就是华人新村的由来,马华也曾从那里找到了政治筹码)。
在这之后,马华与巫统越走越近,直到1954年拉入了国大党,终于组成联盟参加1955年的普选。这独立前的选举议席分配已十分明朗,在52席中,巫统35席,马华15席及国大党2席,也就判定了选举过后(果然联盟大胜,赢51席,回教党得1席),巫统崛起成为政治的主流,自然是巫统人担任马来亚的首席部长。东姑阿都拉曼当仁不让也当之无愧地成了坐第一把交椅的人,直到1957年独立后,顺理成章出任首任国家首相。
这就是说,拿督翁定下的协定已标明这个国家是由马来人领导的。当马华及国大党不因拿督翁的离开巫统,而参加联盟时开始,它们也已接受巫统领导和主导国家的事实。马华公会也从来没有置疑这样的政治秩序和传统。
必须信守“社会契约”
同样的,即使是来自反对党阵营,也从来没有挑战这个符合国情的政治现实,比如伊斯兰教由马来人领导已具备和巫统一样的条件,不会改变马来人对政治的主导权。即便是左翼的人民党,它还是以马来人主导;而劳工党则尽量由马来人担任主席。因为它们了解到这个国家的政治秩序已被肯定下来,没有人要改变这样的方程式。
就算是60年代出现的非左翼的政党,如民主行动党、民主联合党乃至民政党也都尽量标榜其非种族性和起用马来人或非华人为领袖,目的就是要符合国情。当然90年代出现的公正党,也是以马来人为主导的。
如果蔡细历不善忘的话,马来亚乃至马来西亚的政治模式在独立后只留下一个槟城是华人主政的局面。这个局面是由马华启动的,也是由马华开了头。直到1969年后才由民政党取而代之。但吊诡的是取代马华王保尼的林苍祐也曾是马华的总会长,也是王保尼的政治师父。因此只能说林苍祐的继位是马华主政的延续,但马华的李三春就是有意见,才有70年代和80年代展开与民政争首席部长的斗争。
为什么要争呢?因为马华知道,除了槟城之外,马华并没有希望在其他州脱颖而出。同样的情形,民政也只能在槟城保有主政的局面,而不可能越州主导政治。
来到民主行动党的年代,因为308的政治海啸,才在2008年把林冠英送上岛主的宝座,但马华也好,民政也好,行动党也好,它们所能争的也只是在槟城州,难道离开了槟城,华人在马来半岛其他州可以出任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么?既然都是不切实际的,则3个华基政党就要信守承诺与社会契约,力保华人主政在槟城。这与种族无关,即便巫统也承认这个现实(其州主席再纳阿比丁最近公开承诺,巫统不争做槟州首席部长,而是交由民政党人担任),那就意味著槟城是比较特殊与独特的。不论是马华、民政或行动党,它们都输不起“华人主政”这一政治规则。
就如马来西亚政府是由马来人主导的,他们也输不起“马来人主政”这一沉重的承诺。在这种情形下,民主行动党也与马华和民政一样,它是不能奢望改由非马来人或华人担任首相的。
既然这是不存在的奢望,也是十分不实际的,且对政局有弊无利,为什么要打乱原来的政治秩序呢?
因此我们认为在此时此地争议谁才有资格任首相是多馀与不明智的,与争议谁才有资格担任槟州首席部长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不要说林冠英,其他华人都要有先见之明,信守“社会契约”,不要有不切实际之想。政治是不容许作梦和幻想的,历史更是不能随意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