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接国庆日,欢庆佳节时季,许多人都在谈论昌明大马社会,说人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论国民应拥有的权益(民权),不论是在言论结社、种族平等,还是文化教育、国家资源财富分配等等方面,是各族、各阶层人民所本应享有的权利。
然而,谈人权不谈人性,就如没有基础的空中楼阁,瞬间就会消失。人权从道理上看是上天赋予的,结合实践却是人给予的。因为人即是位个体,也是众群居的族体或国体社会,不同的人具有其独有的个性,其对共同的人权、人性概念认知是不一的,得先解决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利害关系难题,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对国家资源财富的利益分配问题,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上下关系问题,而国家掌权者,最终如何对待被统治管理阶层的黎民百姓,将是衡量体现该国的人权素质基础。
保护自已以求得生存发展,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随著年龄增长和社会话动频繁,生活工作环境的需要和改变,逐渐形塑成其人性,特别是在其信仰潜移默化影响下,对其人性中的贪婪或宽厚、慈爱或暴戾、利已或利人,善恶一体的两面本质价值观就会显现成形,暴露无遗。人在成长过程中,他自已心中脑里意识,对善恶如何取舍,掌权者是怎样看待自已和对待别人,怎样积德修为,就成了实现人权必要的基本功啦!
不同德行修为的人,其对待处理人权的手法和结果是截然不同的。一位极端的种族主义治理者,是不可能推行种族平等政策!独裁者有可能给予被统治者民主自由吗?把炸弹先投在你身上的人,还有什么资格同你谈生命人权!国家资源财富掠夺者,会给你公平合理好处分配的人权吗?常言道“德不配位祸也!”缺德者一旦掌握大权,还有什么人权民益可言?!这些都是浅显的道理实例。
故此,进行必要的体制改革,重视端正掌权者的德行修为,真正实行任人唯贤(非唯亲、唯派),用对人、放对位、做对事,健全民权、民选机制,朝公正而不是种族的体制方向迈进,才是国策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