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针对槟州政府在“昌明购屋运动”中,仅为印裔穆斯林提供5%购屋折扣的措施,人权律师拉杰斯强烈抨击此举违反宪法精神,形同官方主导的种族与宗教歧视。
他指出,有关政策仅针对特定族群与宗教群体设立优惠,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1)与第8(2)条保障的平等原则。
“这项措施极具分裂性且不可接受,为何仅限信奉伊斯兰的印裔受惠,却将基督徒、佛教徒、兴都教徒及锡克教徒排除在外?”
拉杰斯发文告时直言,该政策开创恶劣先例,州政府不应将公共资源作为族群划分工具,他点名房屋与环境事务行政议员拿督斯山达拉祖,批评其推动的政策背离多元原则,为族群优待铺路。
“州政府资源应造福全体人民,而非倾斜于特定群体,这样的做法,不仅违宪,也削弱全民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他促请由民主行动党领导的槟州政府立即撤回该政策,并警告类似措施恐加深族群与宗教隔阂,破坏社会和谐。
“马来西亚不是种族隔离国家,我们应捍卫一视同仁的基本原则。”
根据早前报导,槟州政府宣布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凡购买住宅或商业单位的印裔穆斯林首购族,可在“昌明购屋运动”计划下享有5%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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