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隆区,除了看到各种各样的自由市场房屋(私人房产项目)在销售,也可发现越来越多的政府可负担房屋出现在你的视线里。
起初,可负担房屋是要填补自由房屋市场缺陷,稳定社会运作,协助中等和中下阶级减少购屋压力。虽然可负担房屋是在政府津贴下产生,但它有别于政府以往的人民组屋(PPRT),可负担房屋也是以市场为导向,需要不断改善以迎合市场需求,以达到持续性发展。随著可负担房屋展现出越来越强大的潜力时,渐渐也演变成了和自由市场房屋互相竞争关系。
其中一个导致竞争的形成,就是因为政策关系。政府为了加强可负担房屋的销售,导致可负担房屋和自由市场房屋产生竞争。 比如在面对可负担房屋滞销问题时,政府不断放宽可负担房屋的限制。其中一个就是放宽可负担房屋的申请资格。
例如,将申请者最高家庭收入,从原本1万令吉提高至1万5000令吉。一些可负担房屋也从只限首购族的限制,开放给已经拥有房产买家购买。除此之外,也将一马房屋不得转售的期限从10年缩短至5年,还有放宽可负担房屋不能出租条例,从原本的不能出租修改为屋主可以出租给马来西亚公民。
政府希望在2018-2028年建造100万间的可负担房屋,而至2020年尾为止,一共建了28万2259间。平均每年会有10万间可负担房屋推出市场,冲击自由市场房屋。
在可负担房屋的冲击下,自由市场房产中价位(30万0001令吉至50万)的屋子滞销率达29.5%。虽然如此,可负担房屋(30万及以下)的滞销率也到了惊人的28.5%。这侧面反映了市场上单位供过于求。
自由市场和可负担房屋在没有协调下,各自盲目建造,市场难于消化,持续的加剧竞争升级,最后两败俱伤。我深信如果可负担房屋和自由市场要达到互补的情况则双方必需要协商、拟定、形成共识和组织市场需要的单位和种类数量,以防止恶性竞争,导致大量的滞销单位,数量多却不能惠及大众。
价格竞争全面开打。在2014-2016年,市场上房产多倾向于中端或高端房产。随著时间的推移,对于可负担的房屋需求量越来越大,另外政府可负担房屋加大力度的推出和设置顶价30万令吉的刺激下,一些以中产(M40)为主要市场的自由市场房屋也开始逐步慢慢的向50万令吉价格靠拢,再后来一些发展商干脆再推出45万令吉价格房屋以迎合大众。
虽然这些价格降低是牺牲单位尺寸的前提下完成。可是我们不能否认,在可负担房屋的价格冲击下,发展商做出了调整和妥协。
打破平衡
起初,可负担房屋主打单位宽大(900尺至1100尺),自由市场则著重环境和设施优美和多样性发展。双方拥有明确的目标和买点,默契的互补市场需要,可是这个平衡很快就打破了。
关键发生在于第一批只配备简单设施的PR1MA房屋推出市场后,达不到预期理想销售量。政府发现中产阶级市场并不是一味盲目追求大间单位。中产阶级更多的是对空间,环境和价格的平衡追求。
在当局知道一味的主打价钱便宜和大单位不是长久之计后,在后来推出的可负担房屋项目上建添加一些被市场定性为需要的基本娱乐设施(如泳池,健身房等等)。 另外一些可负担房屋项目更是剑走偏锋直接享用自由市场房屋的设施。此举无疑让可负担房屋悄无声息的缩小和自由市场房屋的差距,让市场开始流向可负担房屋。
优势的地理位置掌握成功的关键。地点便利,可到达性,完整的基础设施等等都是自由市场房屋的优势,可是这种优势越来越被挤压。可负担房屋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和打破固有形象已经从边缘或者比较混合地区的屋苑发展模式,开始了不同的模式发展。如独栋模式和混合单位发展模式。从单独发展,到和自由市场房屋一起发展。此举让自由市场房屋的地理优势摧毁得荡然无存,更让可负担房屋直接对自由市场房屋发起挑战的资本。
可负担房屋和自由市场房屋的博弈和竞争是不是件好事?大体上这是正面的,因为给予了社会更多的房屋选择,激励发展商不断的创新和努力去提高房屋素质,让人民住的更舒服,从而使得整个社会得以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可是,在放宽措施上则有待更多商榷。放宽条件的措施应该集中在帮助脆弱家庭。滞销不应该是放宽措施的理由,因为滞销而放宽限制,是否是一种变相鼓励买家投资可负担房屋,导致再度进入一个房屋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