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禁令让许多人非常不便,但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微型交通工具所造成的社会问题。要知道一些人,尤其青少年不自律在公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给许多行人和驾驶者带来不便和威胁。
因此,微型交通工具禁令用意也许是好的,可是我国主要发生的交通意外并不是由微型交通工具造成的,主要还是由摩哆和汽车造成的,为何不严厉管制这些车辆,而要对微型交通工具下手呢?
我国的公共交通并不发达,所以一般人都需要摩哆和汽车来代步。而且我国也一直在发展汽车工业和石油业等行业,这间接使得我国的私人交通工具数量不断增加,其结果让塞车成了常态,尤其是佳节期间高速公路上更是车满为患。
因此,要公路安全,要减少交通事故,政府除了要大量宣传和教育公路使用者外,执法当局也应严厉执法杜绝鲁莽驾驶者,而不是一刀切立法禁止。
不管是摩哆,汽车,还是微型交通工具,都只是一种方便人们的代步工具,驾驶者只要遵守使用规则,理应都可以在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禁令对真正的使用者和爱好者不公,政府应该要制定更合理的条例和措施来监督微型交通工具的使用,以减少相关意外,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全体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忽视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者的权益。
交通工具会不断推陈出新,今天有电动车,未来有会飞的汽车,甚至还可能有会飞的摩哆。现在所谓的微型交通工具也是正在发展的新事物,而且还可能成为未来主流的代步工具。
在任何交通工具都有潜力成为主流代步工具前提下,政府对于还在萌芽的微型交通工具不该只是片面的一纸禁令,应该要拥抱这些新事物,认真的检讨和制定相关管制条例,让微型交通工具得以在我国健全的发展。愿政府只是用强硬禁令来教育一下人民何谓公路安全,而不是真的要长久禁止微型交通工具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