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位老师看了《名家》张老师的大作《黄锦树的那一头舞狮》之后,不禁摇头叹息。
如果张老师是商人或小贩,吃饭他要吃给它完,看报纸他要看先都可以,他们的华语讲得乱七八糟都情有可原,因为毕竟他们不是老师。但是一个曾经在小学教过华语,现在是中学华文老师的张老师,我们对你除了感到遗憾之外还是遗憾。一个尽责的好老师,那么怕“语言警察”吗?一个认真尽责的好老师,经常都在充实自己,别人有意见他一定肯洗耳恭听,而不是自高自大,不肯接受别人的意见的。别人提出建议,旨在改进我们的华文,只有消极和负面的老师才视他们为“语言警察”。
一个同事教书,说到花生“漏风”,立刻有学生说他们小学的老师告诉他们花生不能“漏风”,应该是“皮”了。我们立刻翻查词典,发现小学老师讲得没有错,“漏风”是“走漏风声”的意思,我们又学到了。如果换成张老师,不骂学生是“语言警察”才怪!
我们社会上到处都可以看到错误的词语,但是大家都用错了几代,并没有发觉,只好以讹传讹了。难道不必改正?如果有人改正就成了“语言警察”?好像几个星期前的一篇文章提到“评判”是动词,不能作为人的名词来使用。根据张老师的“语感”规律,“评判”应该是作为名词的人,所以他的学校可以继续邀请“评判”。人家告诉他要用“评判员”或“评审”,他一定会认为“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然后说“就是这些吃饱撑著的‘语言学家’了”。学校每年举行的“常年”运动会,有人好意改正为“年度”运动会,他就会说“这些年来很多本地华语的用词,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规范’掉”。持有这样态度的老师,自以为是,处处怕“语言警察”,不误人子弟才怪!
我们看到本地华文报逐渐在改进华文,现在很少说拉“布条”了,都说拉“横幅”。拉布条来抹地吧?这不是很好的现象吗?只有那些自视什高的人,经常说错话,教错书的人才怕四周围的“语言警察”去纠正他。奉告张老师,如果教学上犯错误,读错音,写错字,只要有勇气向学生认错则善莫大焉,何必怕“语言警察”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我们教“暴殄天物”,不注重发音的阿狗阿猫可以读成暴“珍”天物,但作为华文老师的就不行。如果你好意告诉张老师,他可会怪你是“语言警察”了。他反正教了二三十年的书,错不了的!有一位教育界前辈说的好:有些老师教了二三十年书,好像才教二三年书的人,因为他们不肯接受别人的意见;有些教了二三年书的老师,却比教了二三十年书的人还好,因为他肯虚心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请张老师记住“学如逆水行舟”。
我非常敬佩小学华语老师,从语音到文字语法词语都一丝不苟,认真教导。反而是一些自以为大学毕业的老师,或大专的讲师,对别人的建议都嗤之以鼻。
张老师一直都不满“语言警察”,可是他比语言警察还要专横,连人家的名字用什么字都要干涉。以他的准则,你如果不够“威风”取名就不准用“威”吧?还有一些广东女人,取名就不准用“金兰”,因为她们的名字别种方言听起来非常不雅。请问张语言警察,我说得对吗?
以张老师的原则,我们的学生大可以说“大约50多个左右”、“给钱他”、“你这个人很巴闭”等等都算是没有语病的。哎哟我的妈!
请中小学华文老师来评评理,有这样的老师来教华语,我们后代的华语还有指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