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东方日报》有邱克威与旁观师的“舞狮”与“狮子舞”之争,我也想谈谈一些看法。
我也是一名中学的华文老师,也曾教过华小的华文。我不是什么语法专家,但身为华文教师,我自信我的华文并不差,然而当几年前华小的课本出现“狮子舞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和一个大大的嘴巴”这样的句子时,我还真忍俊不住,差点绝倒。
不必有多专业的语法知识,稍有中文语感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句子很滑稽。“舞狮”能不能当作名词,我无法作专业分析,但可以引证著名作家黄锦树最近的一篇文章来看:
“不管怎样,它可以说是只最奇怪的麒麟了。但麒麟原是想像的华丽的怪物,它最世俗的现相其实是舞狮。”(《这只班马:评陈大为〈最年轻的麒麟──马华文学在台湾〉》
这样的文字表述,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有问题。但依照本地“语言专家”的标准,这却是错误的,因为“舞狮”是动词,必须改成“它最世俗的现相其实是狮子舞”(黄锦树一定又笑落牙了)。可是,为什么权威的《台湾文学馆通讯》不觉得有问题而刊登这篇文章,后来《星洲》转载此文时也没将它“改正”?到底是享誉文坛的黄锦树的中文表达有问题,还是本地所谓的“语言专家”有问题?读者应该很容易判断吧。
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大概就是指本地这些吃饱撑著的“语言专家”了。本来大家多年来用得好好的,却总有人喜欢跳出来指指点点,说这个不对那个不合规范,“狮子舞”只是其中一例吧了。这些年来很多本地华语的用词,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规范”掉。如果“规范”合情合理也就罢了,事实却是相反,更要命的还贯彻到华小的华文教学里去,影响实在深远呀。
语言是活的,不是死的。语言的用法有它自然的语感规律,而不是人为的硬性规定。所谓语感规律,是从语言的演变生态与社会的群众基础来的,而不是由一、二个庸人坐在书房里用“合不合逻辑”来作为规范的标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儒”这个字也不能乱用,为什么还是有人拿它来当自己的名字?请问是不是也要改掉?否则不合逻辑呀!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语言规范会像本地的“语言专家”一样,全完不顾社会几代以来约定成俗的语言习惯。这些“语言专家”其实不是专家,而是“语言警察”,专们来规范与审查人民的讲话用词对不对,这可比秦始皇还专横霸道呀。秦始皇也只是统一了文字(字形)而已,并没有管到你该怎么说话,何况他的“书同文”还是交给文字专家在汉字演变的规律上归纳出来的,绝不是脱离历史规律与社会现实的。
黄锦树能够猛耍他那头舞狮,他应该庆幸出生得早,没有受到这些“语言警察”的扭曲,不然马华文坛就少了他这号人物了。以今天这样的语文教育,未来要再出像他这样的作家恐怕是没望了。我知道很多华文老师对这些华语“规范”很不以为然,却碍于官方权威只能乖乖就范,昧著职业良知继续教导有问题的词句。为了我们的母语与文化,为了我们的孩子,这一次不能再忍了,请华文老师勇敢地站出来表达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