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友老陈从吉隆坡打电话来,告知狂人又有诳语,直冲我而来了。我看了7月27日的《名家》他的文章后,啼笑不得。正如老陈所说,有人对拙作“酸溜溜”。邱克威说拙作《部首、笔顺与规范词语》“反应热烈,必须再版”,既妒且羡之心态,昭然若揭!笔者觉得可惜邱克威没有出版有关规范词语的“巨著”,没有列出超过883条规范词语,所以周身不舒服。为了显示其权威性,只好鸡蛋里挑骨头。
首先是我何能何德,自封为规范权威?只有邱克威为了攻击笔者,才给笔者封上“祖师爷爷级”的帽子。正如我们也可以封邱克威为“马来西亚语法权威”,然后从他的文章里找出错处“动词不能用程度副词来修饰”,结果闹出笑话,我们就不能说“很讨厌”、“很喜欢”等。这种强加规范帽子于人身上,然后用来攻击别人,道理何在?拙作参考的是大量的书刊,包括权威的辞书,有根有据。所以何来个人标准?
拙作《部首、笔顺与规范词语》的使用对象是中小学生,作为他们的参考。规范词语是建议,从来就没有像野蛮人强迫大家采用。你在讲课时大可以用“三十千”、“猪母”,想吃一“粒”鸡蛋,有谁敢霸道地干涉?本地作家用“五脚基”,是本地文学的特色,笔者从不敢以“规范权威”在作家协会提出抗议。拙作提出“回教堂”的规范词语是“清真寺”,因为至今还找不到辞书收录。“回教”辞书收录了,可是我国的回教党改名为“伊斯兰党”,却未见邱克威暴跳起来,大骂回教党未征求其同意,保持本地人用惯的“回教”,不准改为本地人不通用的“伊斯兰”,或者更正确的是“伊斯兰教”。此为双重标准!
只针对词语规范
台湾1982年出版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正中书局出版),到1997年教育部出版的《国字标准字体细明体母稿》等,笔者都有藏书。笔者还在1985年3月在《星洲日报》的《文化》版发表了《什么是国字标准字体》、《什么是异体字》等作品。所以请邱克威别再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华语权威,把别人都给“看扁”了。问题是《国字标准字体表》、1999年《国语一字多音审定表》、2008年修订公布原1987年制定的《修订标点符号手册》,等等都和规范词语无关,所以他不需提这些来标榜自己很有学问。我们应该只针对词语规范来谈。
拙作参考的其中一本书《香港话普通话对照词典》(朱永锴编,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前言”说得很清楚:一个词语用错了,即使发音再准确,别人还是听不懂。举例来说,香港人把“教室”说成“班房”,这意思跟普通话可相差太远了……这本书难道就不是给香港人订下的规范词语标准吗?请问邱克威说的“你凭什么还拿它来衡量港澳台词汇,且还说那些‘不规范’”是否过分了?中国词语权威机构科技术语名词审定委员会去年召集了一批顶尖学者专家,对“兆”的定位进行了研讨,达致的结论“兆”是一百万,而不是根据台湾的“一万亿”。(请参看《南洋商报》今年6月24日《言论》版拙作《兆的定命终于规范》)笔者拙作再版时的规范词语,“兆”的定位肯定根据科技术语名词审定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百万。“兆”的定位是一百万,和台湾马来西亚的一万亿悬殊。为了避免引起混淆,可以预见的是将来世界汉语使用地区会按照源流国(中国)的标准。因此不由你邱克威同意或不同意,双手双脚反对也好,“兆”还是一百万。这不是他所说的“不仅拿来别地规范往自己头上套,还拿著这顶帽子到处给全球华语加套”。
本地常见港台词语
其次,笔者提出的本地常见的港台词语,在当地可能行得通,马来西亚未必能接受。香港也出版了不少给当地人使用的广州话普通话词语对照表。例如“缘铿”、“标青”,香港人肯定了解,马来西亚不懂得广州话的华裔未必就明白。请问:笔者告诉中小学生这些词语不规范,何错之有?笔者何时“拿著这顶帽子到处给全球华语加套”。此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邱克威说“就连陆俭明教授谈新加坡华语时也说,‘新加坡华语可以有它本身的发展,不一定要受到中国汉语规范化的限制’”,他的引用可圈可点。举些例子,过去我们把diesel oil管叫“油屎”,后来和中国接触频繁了,才发现规范的词语是“柴油”。请问现在还有哪家华文报用“油屎”的?最近因为燕窝事件,我国商家把那些未经处理的燕窝叫“毛燕”。后来我国商家和中国官方接触后,才知道那是“原燕”,不叫“毛燕”。我们过去华语的水平不高,很多词语或按照方言的,或临时生造的。
既然本地华裔知道我们过去用错了,难道不能纠正?所以这不是受到中国规范化的限制,而是我们知道本地词语不规范,自觉地向中国学习。我们对华语的无知,一些是知识性的错误。例如《全球华语词典》所收录的“锡克族”,那简直是笑话。“锡克”(Sikh)是宗教,不是种族名称。在印度,信仰锡克教的主要是“旁遮普”人(Punjabi)。如果可以叫“锡克族”,那我们岂不是也可以叫“基督族”、“天主族”、“伊斯兰族”了吧?再者,我们的货币单位已经改为“令吉”,邱克威却认为应该根据中国的“零吉特”,岂不是自相矛盾?
方言与华语规范
拙作提到的许多方言词语,如“顶唔顺”(规范词语为“吃不消”、“受不了”)、“抵死”(该死、可恨)、“唛头”(商标)等,邱克威都很有意见。以邱克威的伟伦,我们不必搞好华语规范,报纸上经常出现的“老千出千,千了一百千”,应该都可以接受吧?
邱克威提到的“三文鱼”(笔者去年底早已交代出版社修订)提到《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已经收录了,奇怪的是他可以引用该词典,别人引用同样的词典就犯了滔天大罪,非“鸣鼓攻之”不可。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