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克威8月11日在《文荟》版的文章,全篇都是强词夺理和狡辩。
首先他不承认对别人的著作没有妒忌和羡慕,何必要补充“反应热烈,必须再版”?别再强词夺理了。
邱克威另一个酸溜溜的心态是指我“顶著马来西亚规范理事会副主席”的头衔,可惜他不是主席或顾问(我们应该推荐他为顾问)。我投稿只用原名,并没有列明任何职衔。究竟这个“头衔”是不是我加上去的,《名家》主编可以为证。
邱克威一直在乎别人用“规范”两个字,对他来说,有资格说规范和语法权威的人非他莫属。只要别人不用“规范”二字,他就“罢休”。究竟是何道理?看他如何地霸道。依他的“人话”,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非改名不可,总之不准用“规范”,会议上通过的“令吉”、“砂拉越”、“登嘉楼”、“布城”都必须收回,由他审核,才可以采用。
他的规范又具有双重标准,例如我们“群众用惯了”的词语“回教”,这里很少说“伊斯兰”或“伊斯兰教”,“回教党”改为“伊斯兰党”,“伊斯兰”并不具有“群众性”,他不敢批评,只能轻描淡写说那是“专名”。这是何种标准?“回教党改称伊斯兰党,不代表社会用语就由回教规范成伊斯兰”,他能这么说,别人的著作用“规范”词语,难道就“代表社会用语会因此规范成拙作里的词语?”电台常用“泰米尔”(不用有群众性的“淡米尔”),报纸只用“清真食品”(不用有群众性的“回教食品”),为什么好斗成性的邱克威不去骂它们,这些有影响力的媒体就“不代表社会用语就会由淡米尔、回教食品规范成泰米尔、清真食品”?
侮辱参与者的智慧
中国在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在2001年12月颁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每组异形词连接号前为选取的推荐词形,但并不把连接号后的词形当成不规范的。《现代规范汉语词典》(第一版)收录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第二版却没有收录。不过,第一版或第二版都规定连接号前的词形为规范的,连接号后的词形为不规范的。
例如“筹划”为推荐的词形,但“筹画”也可以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却指明“筹划”为规范词形,不要写作“筹画”,“筹画”不规范。类似例子还有很多。这是一部标榜“规范”为主的权威词典,怎么邱克威不大跳起来,大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又是双重标准!
熊猫类推为“熊狗”
有一个叫什么规范中文网站的,里面就有规范词语,怎不见邱克威为文谩骂?这又是什么标准?原来人家没有出版书,他当然就不会“酸溜溜”。(有些人问过我,以为我是该网站的主持人,郑重声明:本人与该网站毫无瓜葛,它是一名退休的小学校长所设立的。)
他的强词夺理还可以从“红豆刨冰”一词看出来,他死不放过,非要进笔者的账不可。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于2008年7月2日假吉隆坡联邦饭店举行了“词语规范工作营”,2009年3月24日至26日假吉隆坡国际珍珠苑酒店举行了“规范词语译名最后审订工作营”,讨论的范围包括本地水果和食品。必须强调的是两次工作营都邀请了公众人士、教育界、学术界和媒体代表参与。大家当时不接受“红豆冰”,因为“冰”是硬的,不能代表“红豆刨冰”的实质。有人提议用“红豆雪”,也有人认为“红豆霜”比较适合。最后的定论“红豆刨冰”是根据教育部一名官员的建议。邱克威一直在找碴,不接受“红豆刨冰”,根本就是侮辱当时参与者的智慧。又是酸溜溜的心态,因为当时没有人邀请他参与,所以那次的工作营对他来说是无效的!
笔者在2006年出版的《常用词下》(增订本)(艺青出版社)列“红豆雪”,不是“红豆刨冰”足以证明“红豆刨冰”这个词语不是笔者的建议。可见邱克威是多么强词夺理。请问邱克威还要再找什么碴?工作营结果是集合众人的智慧的结晶,笔者采用其中的词语,合理不合理不是你邱克威说的。
他的强词夺理,表现在他给的例子:若有一天副校长突然宣布:“所有男生都要剃光头,这是规定;留发的就是违反规定。”后来经人抗议,副校长说:“这是我的建议,仅供参考。”首先是副校长有没有这种权力规定学生剃光头,这是普通常识,亏他会举这样的例子。其次学生在副校长的学校范围,要听命于行政人员的指示。这根本就和我的书完全两码事。我何时通过宪报公布哪些词语是规范的,哪些词语不规范的?我有这种权力吗?打这种比喻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再看他的强词夺理,人家说“锡克”不是民族,不能依“锡克族”推论为“基督族”、“伊斯兰族”,他却会狡辩得把“熊猫”类推为“熊狗”,这种逻辑实在笑死人!他说“《全球华语词典》属于一部描写型词典”,所以把“锡克”可以归类为民族,依此逻辑,“描写型词典”就可以把马来西亚的首相叫“总理”(这是中国媒体常犯的错误),把马来西亚叫“共和国”,反正它是一部“描写型的词典”嘛!“锡克”是宗教名称,不是民族名称,“旁遮普”才是民族名称,这是普通常识,请翻查任何英汉辞书,看看“Sikh”和“Punjabi”有什么分别。“锡克”明明是宗教名称,不是种族名称,邱克威却不敢承认,还怪别人“一把尺衡量天下”,的确是狡辩!
邱克威对“福建人”和“福建话”的概念都搞不清,还要来纠正别人,也是笑话!不管你是闽南人闽北人都叫“福建人”,何错之有?只有强词夺理的人才会强给别人戴帽子,要别人背黑锅。请问我什么时候说过闽北人闽东人不是福建人?这又是他的“人话”。福建话包括闽南话、闽北话和闽东话等。闽南话包括厦门、漳州、泉州三市及陇西、晋江、龙岩等地区。闽南方言一般以厦门话为代表;闽东方言以福州话为代表。(詹伯慧《现代汉语方言》,湖北人民出版社)如果这些都分不清,奉劝你应该搞好语言学才来搞规范吧!
请别再断章取义
笔者必须义正词严地驳斥邱君的对我作品的断章取义,然后故意曲解。邱君在《语文建设通讯》(103期)里说“杨欣儒主张马来西亚华语的‘电脑’应该按照普通话改说‘计算机’”,他引用的是笔者2003年9月7日《南洋商报》发表的《从华文节谈起——谈课堂规范用语》。请看原文:顺便一提的是这里绝大多数学生都把calculator都叫计算机,事实上,计算机是指电脑,计算器才是calculator的中文名称。电脑在中国叫计算机,也叫电子计算机,目前趋向“电脑”的叫法。请问笔者何时主张马来西亚的华语应该按照普通话改说为“计算机”?这岂不是含血喷人?也许他没有读懂人家的文章吧?他在马来西亚华文报上常有这种断章取义的习惯。希望做学问要实事求是,千万别再曲解别人的原意以达到攻击他人的目的。
作为总结,别人搞规范词语干卿底事?说得像邱克威一样粗俗,就是干你屁事?我写我的书,从不以法律来限制华裔使用什么词语,也没有滥用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名字强迫媒体采用规定的词语。反而是有人却比秦始皇还要专制,不准大家写有关规范的词语。你以为手执圣旨?你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