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峇吉里区部会所的新邦二南州席补选国盟政治演讲上表示,国家特赦罪犯的方式与伊斯兰教义不符。哈迪认为,宽恕犯罪者的是受害者的家属的权利,而不是特赦委员会。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扎曼对此表示,武吉安曼将根据1948年的煽动法令4(1)条文对哈迪的不当言论进行调查。
是的,任何涉及涉及王室、宗教及种族(3R)等敏感议题的言论都应该被遏制,以维护公共秩序。
哈迪的最新拍档,前首相敦马哈迪也因《马来人宣言》被警方传召录供。
警方同样将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调查展开调查。
马哈迪表示,政府利用警察来调查种族、宗教和王室课题言论,是一种“虐待”。
马哈迪甚至还挑战警方提控他,说自己会在法庭上做出回答,以便揭发政府所犯下的“错误”。
对于马哈迪和哈迪的挑衅言论,相信大家不会陌生,耳熟能详的包括大马不属于“外来者”,多元流学校会破坏国家和谐,推翻政府不违法,华人最贪污等。
哈迪和马哈迪也不是第一次被警方传去问话。然而,令人纳闷的是,为什么口供录了那么多次,却没有人被提控?这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
总括而言,哈迪和马哈迪能够安然无恙,是因为政客缺乏了三种“气”。
希盟缺底气
第一种气,“底气”。缺乏底气的原因通常是因为控方认为证据不足。 提出刑事指控需要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当事人的言论构成违法行为。如果证据不足,那么控方就必须收集更多证据。
可是,哈迪和马哈迪已经发出了那么多的挑衅言论,无论纸媒还是社媒都可以轻易获得,因此不太可能是证据不足。
如上述,哈迪和马哈迪是在煽动法令下受到调查。众所周知,煽动法令被法律专家,人权社运份子,甚至是希盟本身视为与人权相违背的“恶法”。
因此,如果拿出煽动法令来提控这两人,那就好像在打脸自己,所以要用“恶法”来提控这两人自然也显得缺乏底气了。
第二种气,叫做勇气。马哈迪虽然已经是“过气”政客,但毕竟“烂船也有三寸钉”,不断地挑拨离间,制造分裂让自己得利是他的专长。
哈迪就更不用说,在最近的6州选中是大赢家,收获了近半的州议席,风头一时无两。
当权者可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没有勇气对双迪下重手,否则将被敌方炒作为“政治迫害”,刮起国盟版的“双迪莫息”抗争。试问已经处于守势的团结政府,怎么敢轻易点燃这一把火呢?
第三种气,叫做骨气。政治是一种此消彼长的“零和游戏”,也是一种艺术。当朝政客的深谋远虑,必定可以窥视未来的政局。
如果对敌方下手过重,那么自己下野后,想必也会遭到对方的“以牙还牙”追击。
况且,今日的敌人,再过数年可能抱团成为盟友。为了避免往后的尴尬,采取“凡事留一线,他日好相见”的应对方式是明智之举。
正因为政治博弈的奥妙,政客可以继续大言不惭,明目张胆地发表言论,过后依然毫发无损,问完话后,马照跑,舞照跳。
而你和我,就仿佛台下的观众,看著台上小生花旦耍花枪,偶尔互相叫嚣,偶尔拍手叫好,但是却永远改变不了故事的结局。
或许,大家对于政治也不必太过认真。套用俗话一句,认真你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