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解剖不少溺毙案件,而我会把溺毙归类为“复杂的死亡”,因为溺毙的遗体身上,并不会出现明显的病理特征,进而让鉴定工作往往需要透过警察的介入、目击证人、闭路电视等等环境证物的辅助,方能肯定死因。
一具从水里打捞上来的遗体,死因可以是很多;除了被水淹死之外,其他死因还包括:心脏病发作,然后掉入水里、死后被抛尸入水或游泳时发生意外,像是被船只撞倒等等。有鉴于此,当我在接获疑似溺毙的案件时,我都会持著开放心态,先以排除法的方式,排除其他有可能的原因,然后再为死因下定论,绝不能一概而论。
在水里打捞上来的遗体,一般上都会有浸泡的迹象(signs of immersion),包括:双手双脚起皱纹、皮肤浸渍(maceration)、遗体身上起鸡皮疙瘩 (cutis anserina)、身上衣物湿透、遗体出现污垢等等。不过,即便法医在替遗体外表进行检查发现以上迹象时,也只能证实死者是从水里打捞上来,并非是溺毙。
倘若要进一步证实死亡是否是溺毙,我们还需要检查死者是否有溺毙现象(signs of drowning)。其中“口吐白沫”(froth)是唯一能证实溺毙的迹象。溺毙为什么会有“白沫”呢?主要因为被吸入的水,进到肺部时,水结合了肺表面活性物质(pulmonary surfactant);泡沫是白色的,有时会因为肺部出血而形成粉红色的泡沫。
当遗体出现泡沫,身为法医也需要小心翼翼为泡沫进行分析,因为即便口或鼻子出现泡沫,也未必一定是溺毙。其他病症,如心脏衰竭,也会造成泡沫从鼻子/嘴巴流出。另外,泡沫会随著时间而消失,尤其是腐败后遗体。须知,在水里被打捞上来的遗体当中,已腐败的概率占了不少。
那胃里面有水,或是气管里面有水,是溺水的迹像吗?老实说,答案也是未必。因为当人去世后,身上的括约肌放松,周围的水可以被动式流入体内,包括胃和器官。而且,正如刚才所说,大部分溺水的遗体被发现时已经腐败。
腐败就表示所有的溺毙现象统统都已经消失。这时候,如何确认溺毙?其实有一种检测,叫做“硅藻检验”(diatom test)。硅藻是一种藻类algae。溺毙时,在水里的硅藻就会被吸入体内,通过心脏血液循环,硅藻可以被传输到各个器官,包括脑、肾脏、骨髓等等。
如果体内的硅藻和溺毙水里的硅藻一样,就能够证明死因是溺毙。一切似乎非常合理。但这种说法,我个人认为不完全正确。因为,不是因溺毙而死的死者,硅藻也可以通过食入海鲜,进入人体器官。所以,这检测,也不准。
这也是正如上述所言,鉴定溺毙的工作往往需要透过警察的介入、目击证人、闭路电视等等环境证物的辅助……
环境证据的辅助
近期我处理了一件溺毙案件。死者是一名4岁的小男孩,当天适逢学校假期,小死者随著父亲和另外3个哥哥姐姐一同到离家不远的游泳池嬉水。当时,父亲突然听见他12岁的大儿子尖叫。这时父亲赶快沿著著声音发找到大儿子,当时小死者已经被大儿子从水里救起来,他赶忙将小死者送往临近诊所急救,最终还是回天乏术。
从解剖遗体发现,死者并没有明显的溺毙迹象,但是支气管里,确实可以发现泡沫。不过或许泡沫已经随著时间逐渐消失…
为了确定这是一宗溺毙案件,我向警方和事发单位索取了闭路电视录像。从录像中可以清楚看到,小死者独自在儿童泳池嬉水,不久后,因为儿童泳池只有他一个人,他便走到成人泳池里,在没有救生圈的情况下,一个人嬉水。结果,小死者开始载浮载沉,最后沉入水里。
在这宗案件中,警方援引儿童法令第33条文,在没有合理监督的情况下疏忽照顾儿童的罪名下,调查小死者的父亲。在这宗死亡案件中,也希望可以给父母们一个警惕,必须时时刻刻看管、照顾自己的小孩,以免意外发生,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