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年轻人非法飙车是为了寻求刺激和冒险,同时寻求社交认同和归属感。由于缺乏正当管道,飙车成为年轻人表达自我和获得认可的一种方式。他们冀望通过飙车来凸显自己的勇气和能力。
日前,槟岛敦林苍祐大道发生了一起死亡车祸。一群飙车党在公路上狂飙炫技, 一名18岁的摩哆骑士上演了 “超人飞行”的危险动作,闯红灯猛撞一辆正在转弯的轿车,当场身亡。
事发后,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卡玛鲁表示,警方尚未确认涉事青年“是否涉及飙摩哆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
这个说法引起了大量网民的质疑。从社交媒体的视频上显示,死者正与另一名男子进行速度比拼对决, 而旁边有众多摩哆骑士围观。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一场非法飙车活动。
警方表示由于事故发生时正值雨天,必须分析现场的交通灯、T字路口、黄格线、闭路电视录像以及目击证人的陈述进行调查。
无可否认,警方可能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综合分析,在了解事故的来龙去脉后才判断该名骑士是否涉及飙摩哆行为。然而,警方这样含糊其辞的说法,也难免引起民众的怒气,让人误以为警方在包庇飙车党。
非法飙车活动对个人和社会都带来严重的影响。高速驾驶、违规超车、闯红灯和搞怪表演等违规行为往往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和伤亡。人们最不忿的就是,飙车活动会危及其他无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
此外,飙车党通常成群结队地在马路上飞驰,肆无忌惮地霸占马路,对正常使用公路的你我造成麻烦。有的飙车族更涉及挑衅、恐吓和暴力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网民的质疑
因此,网民对警方的说法产生质疑是可以理解的。“尚未确认是否涉及飙摩哆行为”的说法可能会让人们误以为警方在打击非法飙车活动没有展现充分的决心。由于非法飙车活动频繁发生,而警方的打击行动看似无法取得明显的效果,人们对警方在取缔非法飙车活动的效率感到失望。
然而,警方表示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死亡)调查此案,代表此案是朝著非法飙车的方向进行调查。
我们不能完全否定警方在取缔非法飙车活动所做出的努力。譬如,甲州总警长就表示,该州有9个活跃的非法飙车赛点,在严厉执法下已经有所改善。
关丹警区主任则表示要解决非法飙车,除了执法之外,也需要从教育上著手。因此,除了定期开设路障,该区警方也进入校园及社区,通过讲座会提高青少年的道路安全意识。此外,他也认同州政府建设合法赛车场的建议。
目前,我国有两个州设有摩哆赛车场,分别位于马六甲和登嘉楼。登州政府耗费了1270万令吉兴建的摩哆赛车场于2017年开放至今,吸引了不少飙车族前往。该赛车场的主管表示,该场地参与赛车的骑士都必须遵守安全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赛车活动,而民众也可以缴付象征式入场费进场观赛。部分人士认为,建立赛车场能减少非法飙车活动,而前首相纳吉也曾经做出这项建议。
惟,建立赛车场将涉及庞大金额。政府必须在增设合法赛车场前进行全方位探讨,研究这项建议是否能真正杜绝非法飙车活动。
笔者认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加强执法以及提高非法飙车刑罚。交通部必须尽快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把现有的最高罚款和坐牢期限提高,同时加重对改装摩哆业者的惩罚,以提高相关人士的“飙车犯罪成本”。
警方也应该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飙车行为,警民携手加强社会监督力量。警方对外发言时也应该更为谨慎,以提高警队的公信力。多管齐下,方能有效杜绝“非法飙车超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