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常年派发高额分利(Distribution)的基金或给予高股息(Dividend)的股票,这样的投资标的就是非常出色的选择。但事实上,众多的投资者,对于基金与股票的分利和派息,有著不同程度的误解。
首先谈谈基金分利。通常基金的分利有两个来源,第一是基金的可分配净收益,意即该档基金的投资收入减去所有的费用与开支后,分配给投资者的已实现获益。
白话一点,就是该基金不动用原有净资产,单纯将赚来的收入进行分利给投资者。第二则是在大马基金产品更为常见的,基金的分利来自于基金的资产净值(Net Asset Value 或 NAV),也就是基金经理会根据该基金的分利政策,适时地宣布该基金给予投资者的分利,将一定比例的基金净值以现金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举个例子,一档规模1000万令吉资产净值的基金,目前的基金单位总额为1000万个,所以每单位的净值就是1令吉(1000万令吉 ÷ 1000万单位)。当基金经理宣布该基金将分利3%,意即动用其中的30万令吉基金资产净值,分配给单位持有人。分利结束后,该基金的资产净值降为970万令吉。
所以,一位投资人若原先持有该基金1万个单位,价值为1万令吉;在该投资人获得300令吉的分利后,该基金每单位的净值下降至 0.97令吉(970万令吉 ÷ 1000万单位),所以算上他已获的分利300令吉加上基金单位总值9700令吉(0.97令吉x1万单位),其价值依旧是1万令吉,并不因为分利而创造额外的收益,也不因资产净值的下降而导致亏损。
这也是为什么信托基金的招股、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基金公司总会被要求在显示基金过往分利记录的同时,附上类似“基金分利率仅为衡量分利的水平,并非用以衡量基金的表现”及“过往分利率不代表未来分利率”等备注。这些备注想要带给投资人最重要的信息就是,不要以分利的高低,作为判断一档基金回酬表现的依据。
大家可能想要问,那既然在大马常见的基金分利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左手换右手”的话,那分利的意义何在。
分利再投资
首先,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一档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来自不同年龄层的人士,配置固定分利政策(每年、每半年、每三个月等)的基金,可以协助其中已经脱离职场,没有固定收入的退休投资人,为他们打造无需特意赎回(卖出)基金单位的情况下,能够定期获得现金分利,以应付生活开销的固定收益投资(Fixed-Income Investing)方式。
再来,对于基金本身的营运来说,每次分利后基金资产净值就会下降,因此基金的每单位净值,也就是基金单位价格下调的情况下,通常有利于该基金进一步创造出更多的单位流通数,实现吸纳更多新进投资的好处。
若一位投资者仍在职,拥有工作收入,并不需要依赖基金分利作为固定收益的话,在大部份的情况下,老萧建议大家选择将基金分利“再投资”(Reinvest),而不要选择现金支付(Payout),这样才能累积更多的基金单位,在长期的复利效应下,更加有效地让财富增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