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6岁男孩晚上趁母亲上厕所时,开车载3岁弟弟出门,从住家行驶约2.5公里的距离后,汽车突然撞向路旁的电灯柱,导致6岁男童的下巴受轻伤,3岁弟弟则安然无恙,可说是不幸中的大幸。
事发后,肇祸男童声称司机是全身长毛和黑皮肤的Tok Wan,带著他和弟弟出外“玩游戏”,同行的还有另两名叔叔。但经警方调查,证实6岁男童会自行开车,并否定这个意外属诡异事件。
这名男童其实是通过浏览YouTube频道,再加上平日观察父亲如何驾驶而学会开车技巧。这显示资讯科技的发展对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影响,而未成年者所接收的信息量与种类已经超乎大人的想像。
小孩的心智尚未成熟,对很多事物都充满好奇心,所以难免会模仿一些他们看过的行径。关键是网络资讯五花八门,小孩未必懂得分析哪些适合,或不适合他们做的事情,幸运的话就学习到好的知识与价值观,若不幸的话呢?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无法用过于乐观的态度来应对网络发展的趋势,反之要防患于未然,从小培育小孩的思辨能力,让他们学会判断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须等到特定年龄才可以做。
无论是家长或教育工作者,再也不能像以往般用“你长大了自然会懂”的观念来教育孩子,因为网络的世界光怪陆离、网民的背景繁杂,再加上社会瞬息万变,小孩还未长大就可能接触到超过他们年龄应该懂的事情。
父母思维需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应改变思维,除非你的家里没有手机和电脑,否则从孩子出世后,就要循序渐进地教育小孩各方面的知识,包括被许多家长视为难以启齿的性教育,而不是等到小孩入学后,将所有事情交由学校去教育,那恐怕已经太迟了。
就像6岁男童开车事件,既然意外已经发生,家长应该趁机教育小孩有关交通规则的知识,也让小孩了解他的行为会为自己与他人造成危险。
至于小孩讲述的诡异事件,到底是他自己在害怕的情况下编造故事,或者大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教小孩这么说?若是前者,那大人务必教导小孩勇于承担错误的态度;若是后者,那大人应该被惩罚,以免误导尚未懂事的小孩。
青少年涉及交通意外的事故屡屡发生,包括轰动全国的沈可婷撞上8名骑蚊型脚踏车青少年案件,其他的还有乡村青少年无驾照驾驶摩哆的现象。由此可见,父母和学校已经不能等到孩子考驾照时,才教育孩子马路安全的重要,而是要从小培育孩子的安全意识,以免悲剧发生时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