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在2018年之后,经历了2次政党轮替(不包括喜来登行动)。国阵自2018年被击败后分崩离析,马来西亚一党独大的时代一去不复返。选举制度是否也应该随著时代做出一些改动?
我国一直以来沿用简单多数的方式,有些候选人就依靠铁票而侥幸过关,实际上在一些选区,不喜欢当选者的选民已超过半数。自2013年以来,没有一个执政党是获得全国半数选票执政的,因而受到一些选民的质疑和批评。
在上述情况下,偏好投票制(Instant-runoff voting,也称排序复选制)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与绝对多数制度相比,选择偏好投票制可以减少多次选举的成本。绝对多数一般需要多次选举产生,来确保当选人拥有超过半数的得票。选择偏好投票制可以减少三角战对候选人的影响,也了解选民对候选人和政党的喜好有更深的了解。
偏好投票制下,一旦有超过两名候选人,选民需要在选票上根据自己的喜好排列支持的候选人。在计票的时候,会先用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第一选择最少的候选人将被淘汰,而支持其第一选择的选票将会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选人,以此类推,逐步排除最低票的候选人,最后选出一个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
在我国,自2018年选举开始,多角战成为了选举的主轴,很多时候会因为第三高票者的分散,导致第二高票的候选人以微差票数落选。长此以往,选民可能会认为自己投了票,所支持的候选人依然没办法当选,投票率可能会受到影响。
因此,选择偏好投票制下,选民可以通过选票的排名表达自己的偏好,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多选抉择,每张票都变得很重要,也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该选区选出了最能代表民意的议员。
需教导民众如何投票
虽然如此,偏好投票制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需要花一些时间教导民众如何投票,发挥每一张选票的作用,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不过,这也能调动选民的积极情绪,让他们明白自己的选票之重要。虽然目前的形式是多党制占据优势,不过绝大部分的情况依旧是三大联盟的博弈。
在偏好投票制度的发展之下,小政党突围的压力依旧不小。 如果能成功推动落实偏好投票制,选民在面对自己所属的候选人会赢的情况下,可以把小党列为第二顺位候选人,既鼓励小党也不会影响最后的选举结果。如果发现自己支持的政党面对选情不利时,选民可以利用投票机制,避免最讨厌的政党上台。这种策略投票也可以是维持选民对于选举的期待和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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