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社交媒体流传一段短片显示,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联邦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等人在晚宴舞台上欢乐共舞。这支影片相信是摄于本月初在沙巴亚庇举行的2019年司法年会,众人在舞台上欢快地摇摆身体。这段短片一上传就引起热议,朝野政党议论纷纷,有些就批评司法界重量级人物与“亲希盟”的律师们共舞简直是司法界的耻辱,已经影响了司法人员的信誉。
惟沙巴律师协会随后声明,晚宴舞台上欢乐共舞并不会影响司法公正,并反批某些人借机制造政治议题,无的放矢。就连当事人刘伟强及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都对此不以为意,指司法界长久以来都有举办律师晚宴的传统,这完全不会影响司法人员或律师的专业,不需大惊小怪。
打击公众信心
对民政党而言,我们认为首席大法官与总检察长同台跳舞是有欠周详考虑之举,因为这将影响大法官及总检察长的形象,并打击公众对司法的信心。身为首席大法官丹斯里理察玛拉尊与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应该对本身的社交活动更加敏感,否则影响公众对他们的信心及法庭的公信力。
一般上,法官都会避免与律师过从甚密,更何况此事涉及首席大法官及总检察长,两人更应该有所避忌,因为两人分别代表著裁决单位及检控单位,两人共舞将让人产生存有利益冲突的不良印象。
我想提醒汤米汤姆斯,在其受委为总检察长之初,已因为曾担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在“低价购洋楼案”中的代表律师,而遭到正义维权律师(Concerned Lawyers for Justice)及青年专业人士(Young Professionals,YP)两个组织质疑存有利益冲突、朋党主义和违法治精神之嫌。因此,汤米汤姆斯必须自重,以维护总检察署的形象及公信力。因为林财长的购屋案被成功撤销,已使他的形象及公信力受到一定的影响。
密切程度需限制
回想起2016年9月,马哈迪的律师哈尼夫(Haniff Khatri)曾在面子书上载一支视频,并声称从中可见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与数名内阁部长欢乐共舞。当中包括阿莎丽娜、南茜、旺朱乃迪、沙烈赛益等。短片似乎也可见一名貌似魏家祥者在身后拍掌附和。这支视频相信是在2016年8月31日的独立日国庆游行时所拍下,地点则是吉隆坡的独立广场。
当时也掀起一场热议,前巫统党员凯鲁丁更向总检察署呈备忘录,要求阿班迪在24小时内引咎辞职。如今类似事件同样发生同样也引发争议,可见司法人员与政府官员的密切程度确实需要有它一定的限制。
总括来说,跳舞不是不行,共舞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角色的扮演。试问一个嫌疑犯和一名法官在公共场合关系过于亲密,可以吗?肯定引发争议。在新马来西亚时代,人民所要看到的是司法、立法及执法机构是独立、透明及廉洁的,不要混为一体,这样才能确保大马能够成为首相敦马哈迪口中所说的真正的法治、公平公正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