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创办的拉曼学院(后升格为拉曼大学学院TAR UC),过去以执政党的便利为拉曼大学学院取得政府拨款自然是“理所当然”。若非第14届全国大选改朝换代,国阵首次丢失联邦政权,加上财政部部长林冠英削减对拉曼大学学院的拨款所引起的争议,华社大概不曾也不会议论政党该不该经营大专院校。
拉曼大学学院和拉曼大学(UTAR)是在前朝政府否决华社意愿而留下的“政治产物”。前者因独立大学被拒绝,后者则是因华社强烈反对马华收购南洋报业。
政党存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选举取得政权和资源,以政党利益为目标。政党可以经营党校,让党员参与并了解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思想,正如政党可以经营党报,毫无争议可言。
可是, 政党经营大专学府则显得“不务正业”,因为这显示政党已偏离它的核心政务,谓之“逃离政治”。或有关政党以此作为其政绩来捞取选票。
两者不能混谈
有人指既然政党不该经营学府,但是为何政治人物可以进入学府出席活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政党经营学府可以干预行政,禁止政治人物出席,但后者进入学府出席活动并不会影响学府的运作和自主权。
当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干预,即使非政党或私人经营的大专院校,其董事局或行政人员也可能会有政治立场或倾向。
因此,政党不经营学府是尽可能减少政治干预学府的独立与自由。
政党应该回归政党该做的政务,而不是经营学府或控制媒体。当年华社强烈反对马华收购南洋报业也是基于维护媒体独立,尽管马华保证不干预新闻自由。
反对政党经营学府的理由也不过如此。目前,除了马华,经营学府的政党计有民政党(宏愿大学)、国大党(AIMST大学和达菲学院)以及伊党(伊斯兰综合小学)。除了大专学府,政党也不该经营小学,包括伊党所经营的小学。
最后,行文至此,林冠英选前承诺替拉曼大学学院争取更高的拨款,执政后反而削减至550万。这是林冠英需为其言论负责或将付出政治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