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土地,有时这样,有时那样。说实在话,生活其中,我们往往都搞不清楚状况。一阵子,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喊得风风火火;转眼之间,反《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ICERD)集会来了浩浩荡荡的八万人!
既有行情,《东方日报》报道,主办单位透露:12月8日的集会,只是开跑的第一场,接下来将会巡回全国大城小镇,继续推动这一份早在1963年联合国通过的公约。
当然,遵照民主精神,不论支持,还是反对,自然都没有问题。但是,取舍的基础到底何在?耐人寻味的是,1979年联合国另有一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远在1995年马来西亚倒是愿意局部承认之。
不论局部涵盖哪些范畴,按照字义逐句推论,大家想必可以明白,虽然眼下本国没有提笔正式签署ICERD,实则马哈迪医生首次任相之年,已经公开承诺准备消减对妇女的任何歧视。那么,两份公约,既有重叠和互补之处,如何定夺?
不管怎样,纵然白纸黑字缔结了公约,谁不知道,联合国名下所有的那点权限,纯属一只徒有形式的纸老虎。一旦个别国家光天化日公然背离了公约既定的条文,有心按章取缔,磨蹭拖沓之下,恐怕也是猴年马月的事了。
认识这点,可见议题的根本,也许不在公约的内容有背国情。巫统和月亮之一起联手,乃至挺身到场的两党拥趸和死忠,也不完全是针对公约的条文,而是心底另怀不便明言之隐意。
因此有时他们出口这样,有时他们出手那样。毕竟,谁也不是天使,碰到需要转圜之日,则当假借俯顺民意之名,马上掉头;反之亦然。读者只要消除一切形式的天真,自可完全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