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票员的酬谢晚宴上,国歌响起,几乎所有人纷纷站起,激昂开嗓。“你怎么不唱?”身旁的朋友问。无奈之余,我半诚实地回答:“因为我不爱国。”
之所以“半诚实”,因为严格说来,我不是不爱国,而是不知道什么叫爱国。要知道什么是爱国,难道不须先弄清楚什么是爱?什么是国?
我无力一次说清这类自柏拉图以降就一再被探讨的问题,只想点出一些基本直觉。即便难以厘清爱是什么,爱给我们的感觉始终是高贵而神圣的。那很可能是因为,通常我们都很愿意为那些被我们爱的对象无私奉献。
除非我们是圣人或救主,否则对于谁可以成为我们爱的对象,我们通常会很严格很吝啬。我们也尽可能避免爱随著情境的改变而可以有不同的含义。不轻易表现爱,以免爱得泛滥,因为这无形间会削弱爱的意义与价值。不轻易表现爱,自也会使被爱的一方感受到我的爱是可贵的,也值得信赖。
爱的对象当中,以父母、情人为最典型的例子。那么国家呢?你认识你的情人、你认识你的父母,他们是你在这世上最熟悉最亲密的人,他们成为你爱的对象再自然合理不过,你也愿意为其无私奉献。可是,你认识国家吗?你愿意为国家无私奉献吗?
“正当”暴力的体现
什么是国家?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某次演说中为国家给出了著名界定:在特定范围内垄断正当暴力使用的实体。虽然很抽象,但也不至于到莫名其妙。只有国家,可以在一定疆域内,被容许垄断使用暴力的正当性。而警察、军队正是这种“正当”暴力的体现。
就算这项界定具有争议,也相当程度符合我们对国家的认知。我们也很难不留意到,暴力在国家的起源和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国家即便不因此成为令人惧怕的对象,我们又岂可轻易让它成为爱的对象?这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比爱跟国距离更远的事物了。
毫无意外,最后真的有人问我:“既然不爱国,为什么你还要当监票员?”所幸,我还来不及回答,另外两个朋友齐声道:“当监票员只是在自己有限能力的范围之内,尽微薄之力以实现一个更趋于公平公正的世界,跟爱国无关!”还有比这更好的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