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巴勒斯坦孩童的国际维权组织提到,自2000年以来已有8000名小孩曾被以色列军方逮捕;每年有500至700名巴勒斯坦孩童被逮捕,扣留和被以色列军事法庭起诉。很多小孩是因向以色列军人投掷石块而被逮捕,有3/4的小孩在逮捕,转移和审讯的过程中,遭遇身体暴力。
1948年的中东战争后,耶路撒冷被分为东西两个部分。西部由以色列统治,而东部由约旦负责。1967年后,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的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
至今,以色列单方面宣称整个耶路撒冷是该国的首都。2017年5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决议以色列是耶路撒冷的占领国和所采取的所有行政或法律措施是无效的,必须立刻废止,反对以色列在东耶路撒冷的考古挖掘和其他工程。
根据国际人道法,以色列是有权在占领范围实施军事法庭。事实上,占领国在使用军事法时,是否能有效的在独立,公正和维护人权的条件下审判平民,这是备受怀疑的。
心理创伤难以根治
在约旦河西岸,强制教育年龄是到15岁,但是因每日的军事检查站成为巴勒斯坦小孩上学的障碍。如在2014年的冲突中,以色列共毁坏了加沙的232所学校,更有29所学校被移为平地。此外,以色列也对加沙实施了多项经济制裁,这包括了建筑原料,学习课本与材料。社会的不安和贫穷皆导致巴勒斯坦的小孩得不到学习的权益。
同时,自1967年以来,以色列政府共摧毁了约2万4000栋在东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房屋,许多家庭丧失了栖身之地。
在以色列的侵略下,有近千小孩失去双亲。活在战乱地区也导致许多巴勒斯坦小孩患上心理创伤,是难以根治的折磨。
据人权研究员莎拉门达指出,目前唯有索马里,南苏丹和美国未签署1989年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此公约37条(A)阐明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37条(D)则指出,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均有权迅速获得法律及其他适当援助,并有权向法院或其他独立公正的主管当局就其被剥夺自由一事之合法性提出异议。
成长于不安的年代,小孩的权益似乎只是空想的美好。无辜的巴勒斯坦小孩都得承受犹太人复国主义的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