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2日,英国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与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开启了中英就香港回归方案的谈判。在耗时两年,多达22个回合的谈判过程里,英国多次企图修改协议内容,例如把香港的“高度自治”改为“完全自治”,都被邓小平一一拒绝。
邓小平重视中国对香港的主权,他在主权问题上一分一毫也不让。面对英国“灾难性后果”的要挟,邓小平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勇敢面对后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政策应对。
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思,谈判最终拍案。1984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和英国在北京正式签订《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7年香港回归,结束了百年殖民的命运。
虽然这其中包含著复杂的历史渊源,政治争议。回归以后,香港是一个“高度自治”的行政特区,没有一胎化的政策,但直辖于中国。虽然已回归,但仍有部分港民要求“回归英国”,甚至港独,日益嚣张,迫使中共更为严谨看待香港政治动向,包括特首人选等等,不让分离主义份子有机可乘。
引发政治纠纷
香港多位新科议员在庄重的宣誓仪式上,在誓词上“加料”。其中梁颂恒及游惠祯,在宣誓时铺张“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横幅,将China读作“支那”,将Republic读作粗俗的语言,引发政治纠纷。建制派直指游梁二人搞“港独”,泛民派虽无法苟同游梁宣誓时的做法,但认为青年新政两名议员因为是由选民选出,应拥有再次宣誓的权利。政治矛盾越演越烈,一发不可收拾。
最终,中共主动释法,解决港独乱港,引起国家安全与领土完整的问题,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案,既香港立法会议员如果拒绝宣誓、或誓言与法定誓言不一致,就会被取消任职,并不再给第二次宣誓机会。也意味著游梁二人,或者更多在宣誓时“不正经”的议员,将失去议员资格。当然,释法也引起了另一波争议。基本上释法能更清楚的阐述基本法,有效的维护香港法治,而且人大在港回归以来,共释法五次,并未影响港人治港的原则。
在台独,港独及反华分子的荼毒下,分离主义滋长,中央与香港矛盾加剧,中央不信港人,所以不能放手让港人普选,弄出一个1200人委员会的门槛。香港也不信任中央,嘘国歌,辱国名,辱华,蝗虫论等等,这些举措都伤害著两地人民的感情。如何重新建立中央与香港之间的信任,除了双方政治上的智慧,两地人民在各方面的相互理解,也很重要。梁游二人毒害香港社会,被“消独”是港民所盼,香港核心价值不容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