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有变,人口增减,自可预见;那么,选区随之划分,也是理所当然。这些,都不是问题。然则,划分的标准,确是争议之处;何以马华名下出战的40个国会议席,多达26个国席的选民人数徒然暴增?
记者会上马华总会长廖中莱揭露,凡此26个席里,多达9个国席一口气增加至少1万人。另外,8个国席多出5000名选民,再有7个国席也添了至少3000名选民。选举委员会秉持的凭借,到底何在?说实在话,我们都渐渐搞不清楚状况了。
槟城研究院研究员黄进发博士演算之后的发现,也是这么一回事:马来西亚过半州属的大小选区之间的比率,相差四倍之多,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所规定的1:1的准绳。
根据联邦宪法第13表2(c),选区的选民数量必须“大致相等”(approximately equal);除非选区的面积超标,选民不足,方可例外。但是,实际场景所见,往往和建国的宪章,有所根本的落差。
黄进发博士举梳邦再也为例,对照选民最少的双溪侨华,指出两区选民的差距,既经划分,高达4:1;如果这个400%之别也称得上“大致相等”,那么马币与美金当下的币值,是否也可以交替使用呢?
比喻贴切,立论正确;可是,选委会坚持的那一套建议,是否合乎国际敲定的主张?仅此一问,蹊跷自见。可惜,这个国家的行政之道,总是这样,模模糊糊,得过且过。
追溯缘由,恐怕正是数学和地理之水平,每况愈下。因为这样,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举目皆是。外资见之,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董事部心里自有明确的评估。那么,纵然赢得政权,赔了国家,何益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