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话语,虽是事实,私议可以,公开发表,毕竟不当。
早前人民行动党群众大会上,新加坡看守政府的人力部长林瑞生先生在庆幸本身不是中国人也不是马来西亚人之揶揄,当是举证。
是的,他说的不全然有错。幸啊,他的父亲决定从中国移民新加坡,不然现在他就是中国人。幸啊,马新两地1965年分家,否则不然他现在也可能是马来西亚人。幸啊!
无论如何,身处大选的非常时刻,肇成漩涡之后,林瑞生先生不得不慎重道歉;唯补充道,本身其实“心地善良”,偶尔“祸从口出”。不管怎样,事后林先生解释,他之所幸没恶意,也没有贬低其他国家的意图。
是的,在他的意识之中,我个人愿意相信,他心底其实没有邪恶之心,他甚至也不认为那场演讲的,是在踩低中马两国,而是在陈述经验总得。至少,从当下的汇率说,幸啊!
何况,因为邓亮洪公案,1997年,时任新加坡资政的李光耀也曾在法庭宣誓书坦言他对“邓亮洪说他的生命(在新加坡)受到威胁;世界何其大,邓氏偏偏跑到新山去”之不解:“新山这个地方,枪杀、拦路、抢车,臭名远扬(notorious for shootings,muggings and car-jackings)。一个人说他担心他的人身安全,又跑到像新山那样的地方去,是匪夷所思的。”
李光耀当年发表的这番言论,到底有没有恶意?他不怀好意的造句之中,所描画的点点滴滴,是否刻意贬低了新山的城市形象?回想这些年月攫夺的层出不穷,我们心照不宣。
不幸的是,国与国之间,恰如人和人之间,总有难言之情绪和想法。言者无心,一旦说中了,往往反比说不准,越能造成听者恼羞成怒:反正脸被撕破,还顾及什么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