俨如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阿巴沙达一句“无论是反对党还是执政党,大家收取政治献金,并存入自己的个人户头,这可以吗?就好像,你收取了500万令吉的资金,却只用了300万,剩下200万令吉留给自己,这是不可以的。”(8月24日《东方动脉》)把献金存入个人户头后却不透明公开,是不对,但却被默许。阿巴沙达说不可以,但26亿却老神在在地存在首相户头,可以不可以,谁说了算?
事到如今,虽然成立了“政治献金全国咨询委员会”,欲讨论“如何减少政治献金的争议,使得政治献金更加透明化,制造个舒适的政治环境。”此话出自首相,以减少争议为主,明年再为国阵国会议员增加已是年度500万令吉的拨款,受惠者日后可坐看云卷云舒,享受舒适的政治环境。
但是26亿令吉呢?毕竟,政党竞选活动需要26亿的庞大经费,似乎说不过去,也因此难逃聚敛私人财富之嫌。然而,国人似乎有一种不言而喻的共同理解,从过往我国的悬疑案例,它最后将被扫到地毯下。
历史上“政治献金”与“贪污”的关系扑朔迷离。提供政党捐款的投资者确保政党稳住政权,然后透过合约发包来酬庸金主。政治献金的主仆关系除了政党、政客及金主之外,更牵涉了各种地方及跨国企业与中介人,也可能与犯罪团体产生接触。
天下岂有白吃的午餐?虽说政治献金合法,但获得献金并掌权后,就是受惠者“还神”的时候,铁钩戳背、针穿舌头,对各金主履行义务,这包括合约承包、确保法令通过等。由此可见,巨款26亿献金代价不简单。
2010年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为了第四次连任,用了总额2亿美元,确保每位国会议受贿1万美元,及派发2千万美元给选民。大选后,这笔巨款(相对马国的26亿虽嫌小科)通过一桩俄国军火交易,向中央银行借款7亿5千万美元,然后从俄国购买14架Su-30战斗机,轻易解决了。但实际上真正花费只有3亿3千万美元,余额回流选举资金。
以上资料可参考国际透明组织共同创办人Lawrence Cockcroft 2012出版的《Global Corruption:Money,Powerand Ethicsinthe Modern World》,了解不透明就是一切贪腐的起源。如今政商机密越来越多,财团与政党相互利用法律漏洞洗钱,加上“境外系统”(offshore system)更助长了金钱与权力的秘密活动,关系错综复杂,贪者却不厌其烦。
2007年美国学者John Mearsheimer及Stephen Walt的著作《The Isreal Lobbyand US Foreign Policy》已警惕大家,以色列如何利用政治献金操控美国外交政策,影响国际政局。但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取消了政治献金上限,也表示商业的“政治投资”更上一层楼,可以为所欲为了。
首相曾在2009年提及欲对政治献金进行监控,但是2011年国际透明组织向首相提呈政治献金管制备忘录,提出22项建议时,却未获重视。国人除了流于激情的争论,对国家金权纠结关系束手无措,对司法失去了信心之外,只能眼睁睁看著国家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