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笔有个很不健康的生活作息习惯。无论是夜晚10点去打羽球、晚上和朋友吹水喝上几杯,还是无故熬夜上网看书,睡前总要吃自己泡制的八宝快熟面,或者去光顾凌晨仍在营业的熟食档。
几年前的一次澳洲悉尼公务行程,有一晚11点想吃点东西,从酒店走了近20分钟才找到一间食物难以下咽的快餐店。心想著,澳洲人或许都没吃宵夜的习惯。澳洲工作的朋友笑说,澳洲人准时5点下班,去运动或者Happy hour喝酒聊天,多数的商场6点后就打烊,哪有人晚上11点还找东西吃的?
在伦敦郊区开华人餐馆的老朋友曾诉苦,他想开一间分店,市议会的执照申请了大半年,还没批下来。理由是市议会征询那一区居民的意见时,有不少人反对,认为批准餐馆营业执照后,会有很多外区的居民来这个小区光顾,会引起交通阻塞,影响社区原有的宁静。“还是马来西亚好,开间新餐馆容易得多。”
日前,首相署部长建议国家社会理事会,研讨娱乐场所和熟食档营业时间局限于午夜12点之前,即刻引起业界和民众强烈的反弹。在首相隔日表示政府不会禁止餐饮业营业时间后,才让一些业者的抗议声浪缓和下来。
议题也不乏网民激烈的讨论;“部长连我们做生意的时间都要管了”,“我们吃宵夜的权利都要剥夺了”,“这个国家的人民连生活饮食的自由都快要失去了。”
首相的言论虽是定心丸,但毕竟商铺营业执照属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不归中央政府管辖。国家社会理事会、警方、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城市和谐房地部等中央单位当然可以建议或设定指南,但是除非中央立法取代地方政府这个领域的功能,营业执照还得交给地方政府管理,而地方政府则由州政府管辖。这就是为什么雪州禁酒令与甲州7-11便利店不卖酒的建议,与丹、登州的斋戒月营业时间条规,轮不到中央政府干预的原因。
而地方政府该怎样决定,则视区域生态差异、城市规划和地方发展结构蓝图而定。在吉隆坡金三角的Alor旅游美食街和宁静的住宅区熟食档口自然不能相提并论;马来甘榜的营业生态和八打灵的嘛嘛档区也大有不同;我们也不乏24小时的麦当劳和肯德基。或许我们可以这么问:“嘛嘛档,若开设在你家正对面的商店,你能接受吗?”
而这一切,说白了,都是社区规划问题。商业中心地带应享有的营业自由度、住宅区的安宁、两者之间该有怎样的缓冲地带,都需要适当的管理。
全城都是不夜城,未必是件好事;但我们不能忽略值夜班和赶工凌晨回家者、早上4点出门工作者的饮食需要。至于那些一如颜色笔一样生活作息不健康者的反对声音,或许就不该是地方政府首要顾虑的问题。对吧?
注解:国家社会理事会(Majlis Social Negara)是一个跨部门,阵容庞大的国家级理事会,一般提呈报告的是房地部、妇女社会家庭发展部、青体部、警方等单位,探讨特定社会议题,如毒品泛滥、弃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