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4月1日运作以来,状态百出,乱象四起,大家共见。仅是面向“服务费”这一个模糊的灰色地带,留存还是继续,商家的理解不一,民众的诠释各异。市场上下,犹是困惑。
当中,2010年2月17日《南洋商报》曾经援引曹智雄的话这么说:“(政府)将会邀请各华团和商团出席,了解政府取消销售及服务税,以消费税取而代之的原因”。
2014年年杪,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的文告随后透露,早前他在国会提出此事,副财政部长也认为届时“服务费”必须加以检讨云云。说是这样,磨蹭、推搪,拖沓之后,事隔多月,一切似乎没有定案。
结果,独辟蹊径的黄伟益,不得不随身带著一支一柱擎天的马克笔,在连锁店征收取服务费的告示上,雷霆万钧地打叉说不,公开向一个马来西亚示百姓范维护消费人权益之道。
尽管这样,人人不是黄伟益,人人既没有黄伟益的身份,人人也没有黄伟益的福分。南中国海两岸的广大市井草民所经历的,还是那一回事。
那么,到底该如何行?4月6日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秘书长阿利雅斯仓促宣布,落实消费税之后,商家不能征收服务费。中总与7大商团闻之,忍不住联署文告,吁请国内贸消部慎行了。
这个国家,任何新政之提出,为何不能和业者商讨?何况,全球的餐饮和酒店,向来都是这样。除了n%的消费税/增值税,另外还有一定比额的服务费。政府高官当初集体考察国外的经验,难道没有觉察这一点?
那么,部门领导披星戴月挑灯开会所议,所为何事?百万大军的公务员一起脑激荡,何以没有思及这个关键的环节?可惜,曹智雄不当家也不当权,他当年开口说的,还能做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