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商业电台BFM女新闻从业员爱莎(AishahTajuddin)由于在一则短片“伊刑法是否能解决生计?”中针对来势汹汹的伊斯兰刑事法,以嘲讽(satirical)和带点kuso(恶搞)的方式来评议伊刑法,却惨遭网民的围剿咒骂,甚至以杀害和强暴来威胁她。
在我国,伊刑法注定是个纠缠不清,却能任意被骑劫和被屡次操纵的课题,如今坦荡荡在丹州议会通过,寸步威胁我国世俗民主体制。只是尤以马来穆斯林为主,有口难言、有愁难解,伊刑法大可就重避轻,只要沉默或随意带过就不会面对挑战真主的风险。
然而事与违愿,我国最主要的马来穆斯林政党-巫统和伊党,前者标榜自己是马来穆斯林的代表,后者也亦然,先毋论对错,伊党经常以伊斯兰教义来作为抨击国阵,巫统何尝也不是以宗教课题来反击,甚至批评民联三党的合作,是出卖马来人、出卖伊斯兰乎?
如今所有的锋芒都重点指向伊党,毕竟是伊党在505大选后先重启伊刑事法的课题,并重申将在丹州实施宗教刑法,故而引起全国轰动,更使人们对民联内部的分裂与我国的民主进程萌生失落感。伊刑法有如潘多拉的箱子,挑起人们的好奇与盲动,尤其是那些宗教人士企图说服群众,认为伊刑法才能解决当今腐败不堪的体制,所以毋论党派或否,多少认同者也猜不准,但部分人士或许认为伊刑法如“万灵丹”般有效。
身为穆斯林真的是无奈吗?那也未必。我国前几任首相,从东姑至胡仙翁先生,不也认为大马不能成为“伊斯兰国”,坚持大马是世俗宪法为主的国家吗?然而今日,谁敢直言批评或稍有微言,管你什么立场或看法,就会像爱莎那样被人身攻击和羞辱至几近崩溃,也难怪爱莎父亲达祖丁教授感叹:“我们的孩子还可以安全地住在这个国家吗?”
由此可见,舆论能助人也能害人,网络能推动改革、传播讯息,亦能覆舟,在网上形成集体霸凌和暴力。就像网络军团那种“杀红眼”的态度,不认同就是“异类”那样地,伊刑法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禁忌(taboo),只要谁敢质疑和挑衅,就扣上侮辱宗教和真主的黑帽,那些狂热分子就要置你于死地(虽然“狂热分子”也未必真狂热,舆论和教条甚至可牵动群体)。学者黄进发甚至指出,政治人物和上层精英的鼓动,是导致其他人竞相发表恶毒言论或付诸暴力的源头。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马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贵为穆斯林多数的国家。但这也并不全对,邻国印尼有多达90%人口信奉伊斯兰教,印尼不仅没有设立国教,其国家格言就是“存异求同”,这点我国就学不好,族群与宗教紧张不仅没有缝合,还因炒作和隐性议程更趋撕裂。
因此,我国在面对关乎族群和宗教课题之时,仅能抱持鸵鸟心态,可躲就躲,不然就动用似是而非的法令要你闭嘴。诸如此番,问题岂会迎刃而解?
还是那句老话“今日不站出来,明日站不出来”,今日无法谈个清楚,明日将堆积得越多越难处理。故此,“我们都是爱莎”,大马有必须审视和面对的问题,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不宜再逃避,国人有必要正视和反思并作出行动,正如将入禀挑战伊刑法的再益伊布拉欣所言:“每个大马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表达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