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言之,任何意识形态都足以催生暴力和暴政,不仅是宗教。所以否定宗教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会因某些信徒的意识形态狂热而一再诉诸暴力来宣扬、捍卫、实践其理念,或扩张及巩固其势力。至于所谓“极端右派”或“极端左派”的暴力行径,如三K党和日本赤军,更是老生常谈。
问题是:某些人总是忽视或不愿承认宗教或多或少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以至一味否定或困惑、纠结于宗教之与暴力扯上关系。于是,经常听到的“辩护词”便是:施暴者误解、扭曲或利用了宗教。然若仔细检查不少宗教经典,要说其全无暴力内容,恐怕很难。当然,总会有人辩解说这些内容只是特殊个案、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一时一地的风俗或传说,乃至纯属“比喻”、“象征”、“夸张”等而已,不能当真。
另一种颇流行的说法就是怪罪“别有居心”者蓄意利用宗教来谋个人私利,所以把宗教“暴力化”了,包括那些为了快捷“升天”去享受各种“犒赏”而自愿充当“人肉炸弹”者。不过,如此说法不一定准确,毕竟要利用宗教来谋求利益或权势的话,著实不一定得走暴力路线而沦为“世界公敌”。比方说很多旁门左道的“教主”,都会借宗教来营造个人魅力、建构自家“帝国”,光鲜亮丽、风平浪静地尽情搜刮财富和役使大批信众。
还有种比较“宏观”的解释,即主张宗教分歧或变革刚好于某种历史机缘下,与某种政治矛盾、竞争产生交汇或聚合作用,因而不由自主地被扯上政治恶斗的舞台,包括被拿来正当化政治议程和动员,甚至成为战争的号召者、煽动者、赞助者。惟宗教若是非常本质地非暴力、反暴力的话,历史上就不会一再出现大力支持、怂恿、包庇使用暴力来对付“敌人”的重要宗教领袖了——包括教宗乌尔班二世、马丁路德、加尔文等。
总的来说,宗教于人类文明中扮演著非常吃重的角色,很难想像若无宗教,人类的世界会是怎么个样子,乃至会否有“文明”都是个疑问。某些学者甚至主张人类本就有信仰宗教的文化基因,所以总会有某种形态的宗教自然产生。然而,诚如原本旨在维持、延续生命的生物基因都会因突变而造成癌症那样,文化基因也有可能因“突变”而叫人类自相残杀。
也许,惟有正面宗教乃一种意识形态,必须时时客观、理性地反思、检讨,甚至批评、解构之,人们才能有效防止其与暴力一再“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