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娱乐是当今世界各地疯狂追捧的宠儿,“韩流来袭”已是韩国对外发扬其文化的主要宣传管道。然而,在我国的一场音乐会中,虽说未必是先河,却竟使一向主动与歌迷展开亲密接触的韩流活动瞬间触礁翻船,惊恐失措!
事因韩国男生团体B1A4在不久前来马活动中,熊抱和亲吻了穿戴头巾的马来穆斯林女歌迷。虽也只是形式上的一种与歌迷间的互动,身为歌迷者也不会因此而婉拒,竟然遭到伊斯兰发展局要求该名女歌迷接受调查并将遭逮捕,至于什么形式的处罚则待移交法院处理。
曾几何时,连歌迷追星以及和偶像的互动,也要由伊斯兰发展局来“啊叽啊?”了?至于政府官员声称的所谓“娱乐指南”是为何物,足以控制他人的自由,哪怕只是小事如追星尔尔?然而这件事却被一些偏激行为者大造舆论,不停煽风点火,以至经纪公司都极为尴尬,连韩国驻马大使还要出面解释。
我说,韩国大使何以须理会这些无谓之事?再者,“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董事艾力保森,因在推特上批评宗教局鼓吹极端主义的言论,而遭到警方逮捕和扣留。伊斯兰发展局这个机构看来已越来越嚣张跋扈,是否渐已构成对大马宪法的威胁,国人则需重新省思问题的严重性。
B1A4的经纪公司可能误会了。伊斯兰发展局代表的根本不是伊斯兰或当地文化,而是执政者虚伪的文化打手,借助宗教手段以便能操控人民,继续撕裂社会上和平共存的各族群。伊斯兰发展局总监甚至出言不逊,声称欲建立一支宗教警察来针对宗教法律进行执法。
先不论中东那么遥远,反观对岸的印尼亚齐自治省实施了该政策,当地民众已深感他们的隐私和言论自由遭到严重威胁,尤其是连听什么样的音乐、理什么样的发型都要管,著实侵犯人权,一朝打回西元前!
更让人遗憾的是,民联友党之伊斯兰党的全国宣传主任玛夫兹,竟然把球踢回给主办当局,称该名穆斯林女歌迷或有可能被吩咐戴上头巾,只为了达到羞辱穆斯林女性尊严为目的。哇,不愧为伊党也,凡事都要从宗教来说事,凡事都有阴谋诡计,凡事都是世俗羞辱伊斯兰的错啊!伊党直辖区青年团长的言论更汗颜,批评该女歌迷犯了“比摸狗还严重”的罪行,顺道连丹州大水也扯进来,称是人类自造孽。原来被偶像稍微触碰一下,就是滔天大罪、比摸狗还不如,见笑了。
既然如此,韩星或许要为了考量“国情”而绕道大马了,到时本国歌迷可能会气死,只能透过影视和音乐自娱自乐,无缘目睹艺人真人风采。即使不那么做,主办单位亦可能会禁止韩星与穆斯林女性互动,只接受非穆斯林粉丝,穆斯林粉丝只能乖乖坐在席座上酸溜溜观望。“娱乐指南”?还不如和阿富汗前塔勒班政权看齐,直接禁掉娱乐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