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最近,中国知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表示,已进入中等收入国行列的中国,有可能在2020年迈入高收入国组别,也就是人均收入可高达12700美元。我国首相则认为,大马有可能在2018年进入高收入国行列(人均收入15000美元)。
对于能否进入高收入国,私见以为重点应是经济增长的素质,及以什么代价实现这目标。以大马为例,近年来的增长率,过度依靠建筑业、房地产及债务推动。这样的增长素质令人担心,也怀疑其可持续性。实则,若是以高通胀或债留子孙的代价来实现,不如脚踏实地去搞好基本面,进而强化国民团结与政权正当性。
大马为何尚未能进入高收入国,成因固然多,其中,公共政策过于族群中心,无疑是主因之一。按James Jesudason在其《族裔性与经济:大马的国家、华资与跨国公司》(Ethnicity and the Economy)1989年版一书的分析,自1971年以来,大马的经济政策走的是“抑强扶弱”,也就是抑制先进企业集团(即华资),不惜代价地大力扶持马来族群,也就是“后进”企业集团的路线。显见,看不到各族间共荣共存的共同命运。
为了打造马来资产阶级,掌权者高度容忍无效率、腐败、亏损累累的公共企业或马来企业。也错以为政府万能,可以依靠油气与原产品价格来贯彻其抑强扶弱政策。尤有进者,政府还与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结合,来绕过华资,或借用外资来填补创业不足的缺陷。在这种政府与内资(华资)相互抑制的情况下,外资便得渔人之利。世上就有这种宁让肥水流入外人田的做法。
从世界范围来看,这是个异例。由于当时的马来人也因族群情绪高涨,而不见其长远的害处,使得巫统更能肆无忌惮地贯彻这以肤色取人的偏颇政策。其结果便是,华资也不愿从事需要付出长期努力,及长期才可取得回酬的实业,如制造业,而转注金融业与房地产。
外资虽有机可趁(如在1971年我国出台自由贸易区政策),可外资毕竟是外资,它对大马没有感情,不会从事培养本地人才技术与实力企业的工作,反而取代本地企业,使本地企业难以如台韩新那样壮大起来。既然本地企业集团不能成为推动高增值产业的推手,外资也没意愿,更会把利润汇出国外,本国自然无法实现产业升级;只好几十年如一日般,卡在低薪资产业中。这就是国人同舟不能共济的后果。
显见,大马先天条件虽不错,却很快被台韩超越,迄今,尚无像样的本土高科技产业群。
这里,也引出一个国家精英与官僚精英是否拥有自主性(Autonomy)的关键课题。本来,在威权体制国,威权的权力精英可为了国家的长远目标,抑制特殊利益对掌权精英的不良影响,而贯彻以大局为重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事业,如新台韩。可大马的执政精英虽不受本国资本家(即华资)的影响,却未能本著人尽其才,以尽快实现国家现代化目标的政策,反而反过来用国家与外资的力量,抑制本国的“先进”集团,其后果自然不难想像。这就是同舟共挤的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