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读者文摘》中文版准备表扬2012年的亚洲英雄,公开邀请全球十方参加。我读了新闻一想就想起了净选盟3.0联合主席安美嘉·斯仁瓦山(Ambiga Sreenevasan),决心提名了她;斟酌再三的,只是限在150字的简介:
“马来西亚的选举运作和选民册,问题层出不穷。为此事故,前律师公会主席的安美嘉领导净选盟3.0,带领卅万人走出街头。安美嘉因此一再面对恐吓,一些团体将之标签为国家公敌列作叛徒,建议驱逐出国。他们焚烧她的肖像,到往她的私寓门口摆档示威,甚至大扭屁股侮辱她。安美嘉应答:恨不提前率先出面,酿成糊涂,贻害了子孙。”
殊为难得,身为国内的资深律师,安美嘉始终坚守这个国家的律法条文,“维护宪法,尊崇法治”,秉持人权条约的公义规章。她既不曾以身触法,她也不愿侵犯和睦相处的底线。纵然面对了不断的喧嚣,她还是以一当百,微笑以对,继续上路。
可是,我们的民选YB现在怎么说呢?当中的泗加亭区国会议员莫哈末阿兹乃至在国会下议院公然主张要吊死安美嘉:“我们不应该也吊死犯下背叛了国家元首的安美嘉?背叛者应遭重惩犯。”
不论莫哈末阿兹提出的缘由何在,如此狂妄自大的一番建议,除了流露了此等人物的民权常识和政治修养,仍然停留在1.0的水平,也正好映照了安美嘉这一个人的特质和尖角,确实刺痛了他们视野的盲点。
因为这样,浅见以为,安美嘉不仅是亚洲的真心英雄,吾等也应该提名她角逐诺贝尔和平奖,好好地为一个马来西亚争光;可把国人一生的全部希望,全放在李宗伟的第一面奥运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