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可说是个惯行双重,甚或多重标准的国家,如执政集团常常在口头上大呼国民团结,可在行动上又常言行不一致。如一方面常说,单一源流教育对国民团结如何如何重要,可他方面,又把国民划分为土著对非土著。
同理,国际学校不但可建,尚且有计划地要扩增国际学校,以便与泰国、新加坡一争高下,可要增建一间独中,又说有违国家教育政策。根据一些知识与政治精英,由于华小、泰小、独中等,是单一源流的,有碍国民团结,不宜鼓励,而宜走壮大国民学校的路线;可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即便把各族学生放在同一所学校,他们还是会自动自发地“分类而聚”。显见,把问题归咎多源流学校,是失焦的,是搞错了问题的性质。再不然,就是有意识地在利用这课题。
何以各族会自动自发地分类而聚?这应与公共政策有关,如公共部门对土著非土著的采用比例或多或少,均会钝化非马来人进入国民学校的意愿,反正他们最终还是得靠非公共部门,或面向世界;各类的配额(Quota);1970年代以来,马来穆斯林进一步的伊斯兰化,以至有些马来穆斯林,还生出了干净马来人或干净穆斯林(Melayu Bersih∕Muslim Bersih)的想法等,都有可能钝化了各族的自发性接触。
因此,认为多接触定会产生深层交往的接触论(Contact Theory),并不一定适用于大马,甚至可能会起反作用。其实,人是否会团结,前提是,是否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以及在这基础上形成的,共同的利益、理念或信仰等,而不是什么形式上的,同在一间学校上课,或是用同一种语文。
比方说,何以同一个法国或德国,会有极右、极在中间、中间偏右或中间偏左的意识形态之分?同一个马来穆斯林,何以会出现族群本位的巫统、宗教本位的伊党,或人民本位的公正党?何以不同族裔的巫统、马华与国大党会走在一起(共同的上层阶级利益?),或公正党、伊党与行动党会走在一起?(共同的民主化与反腐倡廉理念?)。
一些老一辈的知识精英会说,当年他们结交了多少的跨族群朋友,可他们没说的是,他们之间(即便是同校出身),也会因利益或理念的不同,而道不同不相为谋。同理,具有共同理念的人,也可能跨出国界结成跨国联谊,如社会党国际(1951年成立)。穆斯林之间,也有人会认为,区别一个人的标准,不是肤色,际级、性别、出身,而是对宗教的虔信度,美国的民权斗士马丁路德金也强调,应以人格判断一个人,而不应以肤色取人。套用一句英谚就是,不应以封面判断一本书,或俗语说的,勿以貌取人。
约言之,要塑造可靠的国民团结,重点不在形式上的同语义、同宗教、同学校、同工作场所,而是公平合理的公共政策,以及学习的内容。大马需要的是,家长、学校、社会、政府等要以身作则,建立公平待人、依法办事、把人当人、尊重差异、有公德的国民。
在法治化、民主化、人权化当道的今天,更应在学校进行人权、民主、法治的教育,以期人民一般上能本著以上理念与原则来待人、处世、办事施政。这才是治本的国民团结之道。公民是靠这些理念与原则团结起来的。只要不把这些根本价值(Fundamental Value)等搞好,同一语文、民族、宗教、性别、阶级、地方出身者,也会搞得四分五裂或自相残杀。只要看看现阶段的中东便可思过半矣。这是不言而喻的根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