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全球20个拥有超过一万名无国籍人士的国家之一,而根据非政府组织DHRRA的统计,在2015年,大马半岛有1万52名的无国籍儿童向他们注册,其中仅有761人完成小学教育,5214人从未受过教育。
擅长处理妇孺权益的资深执业律师李素桦也认同,我国无国籍儿童的情况相当严重,加上导因繁多,处理起来也格外棘手。
她称,造成无国籍儿童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外劳众多,而外劳在我国工作一段时间后,会结识伴侣、生小孩。然而,他们回国之后,却未必会将孩子带回国。
如此一来,就会导致留在大马的小孩成为无国籍儿童。
“到这里寻求庇护的难民,也只是暂时居住,他们回国之后,他们小孩的情况就跟一些外劳小孩一样,成为无国籍儿童。”
缺乏登记身份意识
她也说,我国很多印裔家庭、原住民家庭都缺乏为孩童登记身份的意识,有的更是世世代代都没有为孩子与自己申请身份证、报生纸,导致失去大马公民权。
“要知道无国籍人士生下的孩子也是无国籍的。他们的祖父一辈没有这样的意识、父亲一代也没有,最后孩子自然也不会有身份证。”
以此类推,没有身份登记的人之间又再结婚生子,就会导致越来越多孩子面对无国籍的问题。
其实,很多孤儿院或福利社所收留的弃婴也是无国籍的,他们的父母已失踪,在无法证明孩子双亲国籍的情况下,孩子也无法成为大马公民。
李素桦称,最常见的情况除了家族没有为自己与孩子身份登记,领养孩子或与外籍太太结婚,若登记程序不当,也会造成孩子变成无国籍。
小孩国籍依母亲
她说,各国有各国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的宪法设定不像美国,只要是在美国出生的就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在大马出生的小孩,其国籍是依照母亲的国籍。换言之,若父亲是大马人,太太是越南人,他们所生下来的孩子,报生纸上种族(Keturunan)一栏是填写“越南籍”,而非“大马”。
“这个孩子需要回到越南,向那里的政府、或是越南大使馆等正当程序登记身份证,再以居留居于我国。”
“同样的,如果他的母亲是印尼人。孩子就要回去印尼大使馆登记身份证,在我国是不能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
申请公民权程序耗数年
李素桦以她多年的律师经验表示,自己处理过最多的案件,还是领养孩子时,因为登记手续不完善,导致孩子在12岁之后无法申请身份证。
“许多家长认为领养孩子之后,只是需要为申请孩子报生就可以了。根据我国宪法,即便孩子是领养的,也不会在报生纸上出现‘领养(adoption)’的字眼,目的是为了不让孩子遭到歧视。”
但是,到孩子12岁要申请身份证时,问题就来了。若是华人家庭领养了印裔孩子,国民登记局可能会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而要求出示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孩子是亲生的。
“这时候家长就糟糕了,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亲子鉴定自然不存在。但若他们找到孩子的亲身母亲,做了亲子鉴定,也签署了领养同意书,孩子就能进入申请公民权程序。”
“如果找不到,孩子就永远没有国籍。这就是从12岁以前的有国籍,到12岁以后的无国籍的情况。”
她叹说,人民对政策的不理解、法律知识的不足造成许多儿童无辜卷入无国籍的漩涡中。尽管,有的孩子已开始寻求非政府组织,甚至律师的协助,但申请公民权程序可能需要耗上数年,无形中浪费了孩子的一片前途。
升学难 犹如脚上栓铁球
“人球”一词,常常与无国籍的人士联系在一起。无国籍等同于不受任何国家保障,这也意味,他们不能在我国享有大马公民应有的医疗保障、教育制度,更妄论拥有护照与驾驶执照。
李素桦说,“他们不能考试,不能升学,对他们来说前途茫茫。”
她回忆自己曾处理的个案,“有个小孩就是因为父母没有办好领养程序,到了12岁时,没有办法领取身份证。他虽然在多方的通融下报考了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试,升上了本地私立大专。但他以后找工作还是会面对没有国籍的阻扰。”
她说,有的孩子更因为这样而患上忧郁症,他们认为自己即便接受良好教育,还是没有前途可言,不能像大马人一样工作,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脚上栓上了铁球,哪儿都去不了。
建议跟随养父母国籍
“儿童就是未来的栋梁。”
她认为,我国应该效仿英美法的做法。“美国人来我国领养孩子,孩子就会直接成为美国公民。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容许,因为他们认为把小孩留在孤儿院、福利社等,对孩子发展不利。他们是非常鼓励领养小孩的。”
她认为,内政部最基本能做的,就是让被领养的孩子直接跟著养父母的国籍。尽管这仅是解决无国籍问题的一小步,但却是无国籍孩童人生的一大步。
开讲嘉宾:资深执业律师李素桦
电台主持人:苏进川、谢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