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男子理查赫克尔因于2006年至2014年期间,在大马涉及强奸、性侵及非礼将近200名儿童,同时收藏超过2万张儿童裸照,而在英国面对法律制裁,并在周一被伦敦刑事法院判决22项终身监禁,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此事敲起警钟,让人关注儿童面对的性侵问题,尤其许多被扫在地毯下不为人知的案件。儿童性侵案件无处不在,除了加以防范之外,究竟我国的法律如何在这方面保护儿童,以及家长在这方面又需注意些什么。
马华妇女组法律与政策改良委员会主席冯嫊兰律师表示,我国虽有儿童法令,然而该法令并没有直接提及性犯罪案,尤其是儿童受害者的相关刑事罪行条文,性侵归纳于刑事法典。“以这起案件为例,并没有针对收藏儿童色情图像或影像的直接罪行条文。”
询及针对收藏儿童色情图像的情况,一般是否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提控,冯嫊兰表示,有关情况必须牵涉到第三者,同时有意图骚扰、虐待及恐吓,才能构成罪行。“按照这个条文,任何人在制造、散播、传送色情材料,意图骚扰、虐待及恐吓另一个人的情况下被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理查赫克尔的案件若在大马审讯,他或会逃过一劫,但英国的定案罪行包括强奸、拍照、制造、拥有、录影和恋童癖指南,因此他成功被定罪。”
网上晒图 父母有责
此外,冯素兰指出,大马政府在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时有所保留,如果一些条文抵触我国联邦宪法和现有法律,政府会以宪法为依归。
她认为,在保护儿童这方面,大马法律显然是不足和不全面的。
至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尼日前提醒,父母在网络上分享孩子的照片,或会引起恋童癖者的注意,以致置孩子于危险之中,冯嫊兰表示,有关“正面忠告”能够减少性犯罪的发生。
她认为,不管家长上载孩子照片的出发点是想炫耀,还是记录孩子的成长过程,家长都应负起责任。“大家都有上传照片的权利,但如果这些照片流传到恋童癖者手上,再延伸到性犯罪案件,这会造成儿童的身心灵创伤。”
她表示,大马没有特定组织监管来马的外国义工,但她也提醒接纳外国义工的相关单位,必须要负起责任,事先调查和了解这些义工申请者的背景,避免这类案件重演。
她也建议家长灌输儿童性教育知识,以让孩子保持警觉性。她说,性教育其实是机会教育,鼓励家长借此事件的报导,向孩子讲解并提升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
向儿童录供 挑战执法员专业
冯嫊兰强调,就算拥有严厉的法律和刑罚,在调查儿童性侵案最大的挑战在于执法当局的专业性、受害者及家人的配合。
她表示,从执法单位的调查工作到法庭审判的过程,本来就需要很长的时间,但若受害者是儿童,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有关案件。
她指出,当受害儿童在家人陪同下报案时,基于对象是儿童,所以写报案书的警员应有相关的专业,以不一样的方式向有关儿童进行录供。
“投报者在报案时,有可能面对语言障碍和精神压力,或被警官要求到邻近警局才能报案等问题。但其实报案者可自由选择到任何一所警察局报案。”
她说,无论发生任何事件,当受害者到警局报案时,应在报案书中给予明确的资料,不能有任何的不确定性。
她指出,报案书是第一份最关键的文件,若稍有任何与案件不符的字眼及不确定性,就会造成案件不成立,而被推翻及不能被定罪。“因为报案书是‘第一手资讯报告’,当事人所概述的事情经过永远都是最真的。”
另外,她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是需要任何单位、受害者或投诉人报案,警方才能开档调查及采取行动。
她补充,大马人民对终身监禁存有误解,并解释终身监禁的刑罚并不代表监禁一辈子。在大马,终身监禁的最高刑罚是20年,而英国则是25年。
嘉宾开讲:受害儿童未获免费法律援助
冯嫊兰表示,国家儿童委员会曾向总检察署提出3项建议,以修改《2001年儿童法令》及其他相关法令,惟只有一项建议被接纳和落实。
被接纳的建议是,通过大马社会福利局(JKM)设立一个辅导援助小组,若有性侵儿童案件或可疑案件发生时,这个由警员、医护人员、辅导人员组成的7人小组,会持续性地给予性侵受害儿童辅导。
冯素兰指出,该委员会所提呈的建议,其中一项是通过成立一个基金会让受害儿童获得免费法律援助,但该建议仍未被通过。
“相当讽刺的是,按照国家现有法律,受害儿童没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反而设有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为嫌犯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另一项建议是增设“性犯罪者档案”,让民众免费查询犯罪者的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片、犯罪记录,甚至出狱后所在位置、职业、工作地点等,目的是为了让民众在社区对有关人士提高警惕,防止他再次犯案。
惟她表示,这项建议最终并未提呈国会,且不晓得下一季国会是否有机会提呈。
她指出,目前有19个国家拥有此犯罪者档案,而且美国已在22年前实行该措施,亚洲只有台湾及韩国实行。
“这个课题或许会引起多方争议,即有关犯罪档案将造成犯罪者在出狱后遭受社会歧视。然而,在考量到他的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
开讲嘉宾:马华公会妇女组法律与政策改良委员会主席冯嫊兰律师
电台主持人:苏进川、谢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