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周日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劳动节是年度和全球性庆典节日,主要是为了庆祝劳动阶级对国家社会和经济所做的贡献。
本期的东方上爱FM,找来两名律师周本兴和郑添锦来谈谈我国的劳工法令,以及劳工们如何保障本身的权益。
执业律师周本兴表示,劳工法令只适用于薪资2000令吉以下的雇员,而薪资超过2000令吉者,只有手工劳动者才会受到保障。
他表示,在1955年劳工法令中阐明,该法令适用于薪资不超过2000令吉或是手工劳动领域的雇员,如巴士司机等,以保障较弱势者。
惟,他表示,薪资高于2000令吉的雇员福利,视雇员和雇主间的合约而定,即录取信(OfferLetter)的内容。
“若雇主和雇员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形式的录取信,就可以回归到最基本的劳工法令(保障),让受聘时,即使没有白纸黑字也会受到保障。”
执业律师郑添锦则表示,长期合约员工也会受到雇佣法令和劳工法令的保障,如1年、3年或5年的劳资合约等,惟该保障可能有限。
欠薪可投报劳工部
“若公司员工签署定期的劳资合约,还是受到雇佣法令的保护,如雇主拖欠薪金,就可以向劳工部投诉,若遭无理解雇,则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属下的工业协调局协助。”
他表示,除了长期合约雇员,劳资双方可能处于“外包”的关系,而这并不属于一半雇佣法令或是劳资纠纷的管辖之下。
他举例,律师之于企业就属于“外包的雇员”,因为律师仅提供法律服务,并不是该公司的员工,而公司也无需为律师缴交公积金或是社会保险。
“这类‘外包’的承包合约不属于一般雇佣法令或是劳资纠纷,而是在契约法的管辖之下,完全根据双方面所同意的条件‘合作’,除了服务之外,其他事均由外包商或是承包商(雇员)自行负责。”
裁员前须通知 让雇员做好准备
执业律师郑添锦表示,根据劳工法令,公司在裁员前都必须要预先警告和通知雇员,也必须向劳工局呈报裁员的状况。
他说,一般上公司在倒闭或是裁员前都会有先兆,如产品滞销、业绩表现不好和雇员过剩等,而劳工法令规定,在公司裁员之前必须要进行数个步骤,让雇员做好准备。
他指出,在公司裁员前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必须预先警告雇员,如告知雇员公司的状况,让雇员心里有数、做好心理准备。
其次,公司必须要根据裁员的步骤将雇员分类,如采用后进先出(lifo)的原则进行筛选。“在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职场青蛙(不断跳槽)将首当其冲,最后才加入的雇员,往往会是最快被解雇的。”
他说,根据劳工法令,公司裁员时也必须要分批裁员,如分成3批、每批裁员10人等,因为一次性的大举裁员,将会对公司和雇员造成巨大且严重的伤害。“大公司必须向劳工局呈报该公司的状况、告知裁员的状况,包括会进行多少波裁员以及每波裁员人数。在此缓冲期内,也让雇员有更多时间寻找替代的工作。”
他称,大型财团和集团也可以提供替代工作予雇员,以减少对员工的直接冲击。他强调,即使雇员不接受公司所提供的替代工作机会,依然可以拿到遣散费。
根据雇佣法令,雇主在解雇雇员时都必须支付遣散费,而该笔遣散费则视雇员在该公司的资历和薪资而定。
他续称,服务超过5年的雇员,可以获得每年20天日均收入的赔偿或遣散费。换言之,若雇员年资为10年,就可以获得200天的日均工资赔偿或遣散费。
公假上班没补假可投诉
来临的周日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大部分的公司在周日都是休假的,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天的假期?根据我国业界的惯例,通常公共假期落在周日,就会补假一天。许多人也在讨论,若有雇主不愿补假,是否可以喊告?
执业律师周本兴表示,根据我国劳工法令,凡是公共假期落在周日,就必须要补假,因此若雇主不补假,可以到劳工法庭进行投诉,并由该法庭起诉该雇主。
“说要控告雇主就太苛刻了,雇员有权利去进行投诉。尽管如此,若雇主和雇员双方已达成协议,即要求雇员在公共假期当天上班,也是可以的。”
他指出,在大马,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明文规定,若雇员在公共假期被要求上班,除了当天的薪资外,雇主也必须再支付雇员两倍薪资。
他坦言,有许多大马雇主都没有遵循劳工法令的规定,即让在公共假期上班的雇员领取3倍薪资,而雇员们也害怕饭碗不保而敢怒不敢言。
“法律归法律,在执行方面还是有多方面因素需要考虑,在这种雇主侵犯雇员权利的状况下,员工可能因要保住长期饭碗而闷不做声,除非碰到非常严重的亏待,才会采取行动。”
至少8天年假
他说,是否会投诉雇主没照顾雇员权益,则需视雇员本身对这种遭遇的态度,在法律上来说雇员确实拥有做出投诉的权利,但一旦投诉雇主,后果可能不堪设想,所以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补充,在劳工法令之下,也有制定雇员应有的年假天数,若该雇员服务不超过两年,至少也会有8天的年假。
“若碰上好雇主,他可能会给更多的年假,才会出现有者只有8天年假,有者却有22天年假。但在法律上,服务少于两年的雇员,至少可享有8天年假,雇主不能只给6天年假,这可被视为剥削员工。”
他强调,劳工法令确保雇员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以年假为例,至少要给雇员8天年假,雇主只能增加年假天数而不能减少。
至于要如何进行投诉,他解释,若雇员觉得雇主没有给予应有的福利,在向劳工法庭做出投诉后,有关单位就会传召雇员录取经过宣誓的笔录。
“如果法庭发现雇主确实已经违反了劳工法令,就会发出信件通知雇主,要求雇主上庭对质,其实程序与上法庭几乎相同。”
他说,尽管为雇主和雇员进行协调的只是普通官员,但双方还是可以聘请代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由劳工法庭做出裁决。
“在裁决之后,触犯了劳工法令的雇主必须在期限内赔偿一定数额予雇员,如果雇主没有依照指示进行赔偿,也有可能在相关法令下被判处包括坐牢在内的刑罚。”
开讲嘉宾:周本兴、郑添锦(执业律师)
电台主持人:丘淑霖、苏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