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出席嫁娶喜庆或是家庭聚会,已到适婚年龄的单身男女,总免不了会面对亲朋戚友轮流轰炸式的攻击,如“拍拖了吗?”、“有男/女朋友吗?”、“要不要帮忙介绍?”,抑或是“几时要结婚?”等。
在一些国家的单身男女,为了应对长辈们上述的种种“关怀”,唯有通过租借的方式,寻找“出租情人”一起出席活动,或是陪伴用餐闲聊等,因此“出租情人”不再是电视剧或电影才有的情节,其实于现实生活中,已逐渐成为普遍的商业交易模式。
2001年,“出租情人”风气便在日本盛行,中国淘宝网卖家2011年在该网详细列出“出租情人”的条件项目,当中不包括任何涉及色情及相关违法的活动,有者更在2015年开发微信公众号及手机程式作为“出租情人”的平台。
由此可见,在国外盛行的“出租情人”不再是避忌的话题,但处于较为保守的国度,我国人民又是如何看待利用金钱来交易的感情呢?
本期《东方热话》就找来了州议员助理胡华彬及企业培训师朱宛楹,两位年轻男女,依据各自的爱情观,畅谈对“出租情人”的接受程度以及看法。
了解双方背景
胡华彬坦言,他不反对出租情人的交易模式,毕竟有关人士通常是为了金钱,或许是因为受困于经济问题,才会出租自己,从事伪装情人的工作。
他个人认为,花钱租赁“情人”的客户必须符合法律及合情、合理的条件,“出租情人”在答应交易前,需先了解客户本身背景、要求假扮情侣的条件是否合法及不过分,双方先达到出租条件的共识后,才能答应及进行交易。
然而,朱宛楹并不赞同以“出租情人”的方式赚取利益,她无法接受涉及金钱的感情,她认为,任何经济有困难者皆可从事别的行业,以解决经济问题,而非通过出租情人的管道。
须谈好出租条件
“我是个对感情认真的人,尽管我与人相处的时间只有一天或两天,我都认真地看待两人之间的相处,所以无法接受一份利用金钱交易的出租感情。”
她坦言,她觉得出租情人是一份有损尊严的工作,无论是自愿出租者或是租赁者,她觉得双方的做法会引来社会异样的眼光,让她无法接受牵涉金钱交易的感情模式。
胡华彬也认为,一般需要租赁情人的客户皆是在感情上或是生活中面对问题时,他们找不到适当的管道宣泄,于是想要有个聆听他们心事的“情人”在身边陪伴,聆听他们倾诉后给予意见。
不过,他强调,出租情人必须要小心一些不怀好意的对象,鉴于许多出租情人与客户是初次见面,不了解彼此的背景以及对方会否别有用心,因此他觉得出租情人在答应“出租契约”前,最重要的是先谈判好出租条件。
国人催婚压力不大
胡华彬指出,出租情人在我国未掀热潮,主要原因是我国催婚的现象并不严重,再加上我国人民思想较为保守,未能接受出租情人的文化,所以我国有出租情人的交易例子,依然前所未闻。
“在中国,催婚的现象繁密,男性肩负著传宗接代,流传血脉的重任,女性则必须在28岁前嫁出去,否则会被称为‘剩女’。”
反之,他觉得我国的“结婚文化”比较自由,鲜少被催婚的现象,单身主义者不急著娶或嫁,尽管被家人询问感情问题,也一笑而过,转过身依旧保持我行我素的风范。
“因此,在我国,催婚的压力并不大,不至于需要借用出租情人来抵挡所有催婚的声音。”
女性独立无需依靠情人
以女性的角度来看,朱宛楹表示,现今的女性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思考,并不需要依靠婚姻生存,因此她觉得单身者有自己想要的生活,不需因舆论压力而请来一位“情人”来共同经历情人相处时的生活模式。
她说,倘若每次要面对亲友的盘问时,都租一个“情人”回家,每次都带不同“情人”回家,亲友看见她每次都换不同的男朋友,反而会觉得她用情不专,对她产生不好的印象。
因此,她坚决无论面对任何的情况,都不以刻意租赁“出租情人”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