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蒲种一间夜店遭人抛掷手榴弹,事后证实是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的恐怖攻击事件,消息传出引起国人高度关注。马来西亚立国以来,过去以宗教为名发动的流血攻击事件未曾在大马发生,如今蒲种夜店事件已提醒国人,恐怖攻击并非只是发生在遥远的中东及西欧,恐怖主义威胁已近在眼前。
有论者指,如今恐怖主义组织已通过网络世界发动“第三次元战略”,网络宣传被视为恐怖组织宣传恐怖行动的手段。此外,网络社交媒体已成为恐怖组织的温床,调查显示2011年至今,已有来自81个国家的1万2000人加入叙利亚恐怖组织,响应圣战号召。恐怖组织也通过24种语言,利用网络不断影响穆斯林,令恐怖主义渗透大马。
蒲种夜店遭袭击事件后,多家媒体大幅报导,各种不同的手法引起议论,通过网络与恐怖分子进行接触访谈引关注,本期《东方热话》邀请台湾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硕士廖珮雯及台南艺术大学硕士郑国豪,两名对媒体有研究人士,对媒体在恐怖组织活动新闻的呈献做出探讨。
郑国豪在对话中认为,新闻从业员在新闻呈献上日新月异,也不断地与同行竞赛,追求独家消息无可厚非。
“通讯平台日新月异,恐怖分子使用社交网站与人接触,不见得记者就不应该报导,因为即使你不做,不代表其他人就不会做。”
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新闻从业员的在获得消息后的处理手法,包括在获得消息后是否有知会执法当局,待当局有所行动后再进行发表。
掩盖报导是自欺欺人
接触恐怖分子进行访谈,有人认为这将给予恐怖分子宣传平台;然而也有人认为掩盖恐怖分子的存在等于自欺欺人,两种意见互相角力,各有看法。
廖珮雯以2007年美国维琴尼亚大学枪击案为例,指出媒体在有关新闻处理时突出枪击案持枪对著镜头影像,形成社会学中的“社会恐慌”现象。“突出与恐怖分子的访谈,可能形成社会学家安德逊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提及的概念,即形成‘恐慌共同体’。”
她指出,通过社会情境制造“道德恐慌”,常被权力集体运用来达致某种目的,最著名的就是欧州教会在中世纪时对于“猎杀女巫”的宗教逼害事件。“报导恐怖分子对谈,是否会沦为权力集体的工具,将事件进行政治化,进一步剥夺大马国民的知情权,应获得关注。”
尽管对于与恐怖分子接触并进行报导的观点不同,两名受访者均认为,大马媒体突破心理上的局限,进行近乎调查式报导的手法可取,值得鼓励。
深入分析让读者了解始未
郑国豪指出,对于特定议题的报导,或许对于警惕读者有一定的帮助,然而他认为,在做出停留表面的报导之后,媒体应该也对课题进行深入分析,让读者了解一个课题的形成与结果。
“就如马共常被如今的执政集团指为恐怖主义,可是却很少人有机会去了解另一面的资讯,直到马共已故总书记陈平出版了《我方的历史》,人民才对马共的另一面有较多的了解。”
廖珮雯以以巴冲突为例,指巴勒斯坦常被指为恐怖分子,然而实际上另一方的说法则是巴勒斯坦是以色列“犹太复国运动”下的牺牲者,可见对于一个课题的始未与根源,有去探询的必要。“对于一些课题的呈献,媒体有必要去尝试梳理事件发展的脉络,协助读者了解课题的前因后果。”
读者拥有“知情权”
两名访谈者均不认同,警方介入对恐怖主义新闻加以限制。
郑国豪直言,媒体曝光恐怖分子行为,或对社会人士心理造成影响,然而“知情权”是人身基本权利之一,一旦轻易交出,要夺回就会很难。
“就大马而言,长期以来我们已失去了太多的知情权,因此若警方再以防堵恐怖分子新闻进行管制,对于知情权及言论自由会是一大打击。”
廖珮雯也同意,管制并不是最好的方法,因为如今科技发达时代,人们能从各种各样的管道接触恐怖主义的讯息,因此要更好地让社会大众理解恐怖主义,还得从深入分析进行引导。
“与其花时间跟进八卦新闻,不如将焦点重新放在公众利益之上,多对涉及公众利益的课题进行剖析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