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讯)一众芙蓉市议员希望获芙蓉市议会批准,让市议员拥有发出拨款的权限!
为了有效及快速解决小型维修工程,芙蓉市议员已向芙蓉市议会提呈建议,欲仿效雪州各地方政府,让市议员拥有拨款的权力。
芙蓉市议员已针对拨款事项呈交芙蓉市议会,如今尚在等待森州行政议会通过。
芙蓉市议员何永铧向《东方日报》表示,市议员获得拨款权力,将能有效快速解决2万令吉以下的紧急工程。
他指出,依据市议会过去的做法,凡是2万令吉以下的工程可以在无需通过招标下,将紧急工程交由有信誉的承包商进行。
他说,在相关建议中,市议员可获8万令吉的拨款,以快速处理小型工程、维修沟渠或砍树等。“此外,拨款也可作为推动花园住宅区活动如大扫除等,这样能有效加强市议会与各团体之间的联系。”
更快速解决问题
何永铧表示,目前,不管是紧急工程还是小型工程,市议员皆需要提呈到市议会相关小组或市议会主席,通过批准及获得拨款后才得以进行相关工程。
他续说,倘若市议员拥有拨款权限,在少过2万令吉的工程,他们在提呈后,便得更快速地去解决相关问题。
他指出,现阶段,除了雪州市议员获得拨款权力外,其他州属皆没有,因此希望森州市议员也能够跟雪州看齐,拥有这方面的便利。
无论如何,何永铧说,该项建议尚需时去定夺,因除了需获得芙蓉市议会主席认可,还需通过森州行政议会决定,因此希望能够尽快落实这项建议。
他认为,一旦落实市议员获拨款权力的话,面对小型或紧急工程时,就能有效简化程序,他们不再需要寻求小组主管批准,再获得款项后才得以进行任何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