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0日讯)一名24岁华裔男子因存档1万9011个涉及儿童色情的影片和照片,今天上午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2500令吉,若不能缴付罚款则以5个月监禁取代。
来自冷甲的被告刘明辉(译音),今天在安顺法庭,被控于今年5月29日,在冷甲住宅拥有1个内存涉及儿童色情影片和照片的随身碟(Pendrive),于是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0(取得或拥有或控制儿童色情物品)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依据此案案情,警方于5月29日下午4时20分,突击检查被告的住宅时,起获一部电脑和随身碟,并在随身碟里售出1万9011个涉及儿童色情的影片和照片。
此案副检察司为依祖丁;而被告代表律师是祖皮里亚。
祖皮里亚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家中独子,需帮助父亲经营的传统医药店的运作,目前已经为犯下的行为自我反省,再加上此次是被告首次触法罪状。
然而,依祖丁则要求法庭给予重罚,以便给予被告教训,也警惕社会。
推事阿丝薇妮最终定夺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和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款项,则需监禁5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