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日讯)涉嫌在住家单位强奸15岁继女,29岁的罗里司机今日被控上北海地庭不认罪,法庭允准他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
根据两项控状显示,被告被指于2018年12月晚上11时及2019年上午9时,在威南高渊樟角某住屋单位,强奸当时只有10岁的继女(现15岁),被告的所作所为在法律、宗教、习俗或结婚的习俗上,皆不允许发生的,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判8至30年坐牢,另加鞭刑10下。
鉴于被告与受害者同住,主控官万阿米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不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在无代表律师下说,本身是一名罗里司机,月薪2190令吉,目前需承担5名家庭成员生活费,包括3名孩子分别3岁丶2岁及5个月大,因此要求能够获得保外候审。
承审地庭法官祖哈米阿都拉,最后批准被告两项控状,能各以1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不可接近受害者与控方证人,同时不可再与受害者同住,直到案件审讯结束,案展11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