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与犯罪组织“尼基党”(Geng NICKY)有关的华裔女子,因涉及12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及未报税等6项罪名而于今日在隆市法庭面控,惟皆否认有罪。
根据首3项控状,现年31岁的被告林江莉(译音)被指于2018年5月4日至2020年5月16日期间,涉及3项金额分别为2万8885令吉70仙、7万5133令吉02仙及1万5808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不少于非法收益5倍的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至于另3项控状,被告则被指于2018年5月4日、2019年5月2日及2020年5月16日期间,未申报实际所得税款和未提交2019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分别为13万1150令吉及30万9100令吉,而她本应缴纳2万8885令吉70仙及7万5133令吉02仙。
若未申报实际所得税罪名成立,被告将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及不超过逃税金额5倍罚款;至于未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罪名成立,将可被判处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在推事阿曼卡玛面前否认有罪。
推事经考量后,获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且需上呈护照予法庭及每月需到警局报到,并择定案件于11月8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比利副检察司、洛海札副检察司及阿迪沙比副检察司;至于被告代表律师则为吴金联(译音)及克莉丝纳。
以廖顺喜为首的犯罪组织“尼基党”因涉及贩毒、非法借贷、网络诈骗及投资骗局等不法活动,而被警方列为肃清目标,并在今年4月起展开系列行动逮捕68名包括拥有拿督及拿督斯里头衔的涉案人士,惟廖顺喜迄今却仍在潜逃,尚未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