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向高庭第3次提出撤销17项洗钱与逃税指控申请,检方今日表示尚未决定是否接受,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
检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因为案件涉及内陆税收局,因此总检察署还需要更多时间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法官,我记得上次我已经确认此事已达成协议,但由于案件涉及内陆税收局,我们需要更多时间来处理此事。”
他今日在案件管理期间,向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如此表示。
罗斯玛提出的申请旨在撤销12项洗黑钱罪和5项未申报税务罪,涉及款项高达709万7750令吉。
这是罗斯玛第3次提出撤销控状申请。第1次和第2次申请分别于2023年5月3日和8月18日提交,但总检察长均未做出决定。
由于罗斯玛的律师约书亚没有提出异议,法庭随后择定在10月11日继续审理罗斯玛提出撤销所有指控的申请。